一九八二年汾阳县地名录中的杏花公社与小相村及其堡子资料介绍

杏花酒韵(李)

<p class="ql-block">杏花村公社概况</p><p class="ql-block">杏花村公社位于县城东北,距城15公里。南连城子、肖家庄公社,北隔子夏山为头道川,东临冀村公社,东北与文水县马西公社接壤,西南与贾家庄公社大相大队隔公路相望。西北与峪道河公社龙湾相对,上有永田渠,下有太军公路横穿全社东西,总面积84平方公里,4127户,17350人,居民为汉族。现辖20个大队,22个自然村, 3个自然实体,50个生产小队。杏花村公社驻查花村故名。 </p><p class="ql-block">据传,当时,杏花村绿柳千丛,红杏万株,人称杏花坞。杏花村一度称为"尽善村”。明末农民起义军闯王李自成,率兵北上路经此地,群众夹道欢迎,以美酒招待, 大军驻扎了三天,闯王临别倚马立书:“尽善尽美”,故名尽善。 </p><p class="ql-block">后来,由于山洪暴发,把一个完整的杏花村冲成两半,一半在西,一半在东,故名东、西堡。 </p><p class="ql-block">一九四八年全县解放,一九四九年民主建政,一九五六年实现农业合作化,一九五八年由境内高级社联合成立人民公社。 </p><p class="ql-block">杏花公社北高南低,边山大山多,属坡地,平川大队旱地多,水地少,但气侯较适中,农业生产条件边山较差,平川较好。永田渠由东往西横穿公社平川地区,全长8530 米,七支渠全长7000米,有机井89眼,可灌溉2万余亩土地。全年降水量平均333米, 无霜期180天。 </p><p class="ql-block">全社现有春地55031亩,以粮为主,种植少量蔬菜,多属秋菜。粮食作物以高梁、 玉茭、小麦为主。一九七九年总产量186.2万斤,平均亩产382斤;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等。边山大队培植平果、柿子、核桃树也有所发展。全社有苗圃257亩,四旁植树123800株。 </p><p class="ql-block">社队两级企业163个,社办有酒厂、农机厂、建筑队、机耕队等。一九七九年全社企业总收入69.74万元。 </p><p class="ql-block">该公社有县办高中1所,社办初中1所,小学18所,学生3753人。公社设文化站、四个大队有图书室,有一个半农半艺文艺班。公社有医院1所,各大队设保健站。 </p><p class="ql-block">在解放战争期间的一九四六年,吕梁军分区罗贵波同志曾在该社冯郝沟大队驻扎, 贺龙将军也亲临过此境。 </p><p class="ql-block">古迹有“宝塔”,高30米,13层,属县级保护,建于明朝嘉清年间,位于小相村西。“太符观”建于西魏,属省级保护,紧靠上庙村西。 </p><p class="ql-block">驰名中外的汾酒厂址紧靠杏花村西堡村西,汾酒、竹叶青远销世界各国,享有很高的声誉。 </p><p class="ql-block">杏花村是政治,经济条件文化中心,也是本县大镇之一,逢集赶会交易兴隆。</p><p class="ql-block">小相,该村位于县城东北,属边山,全村2750人,耕地6983亩,独村大队,生产以农为主。相传,在乾隆18年前,该村名卜阳镇,是西河县大镇之一,光绪三年闹灾荒,村破人亡,村子变小,称不上镇,又因南邻大相,故改名小相。</p><p class="ql-block">小相寨:小相村北数里,属边山地带,全村622人,耕地2172亩。据传,该村在清朝中期前名洪堡庄。当时,是卜阳镇一些富户的茔地区域,雇一些穷苦人看守,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多,取名洪堡庄。乾隆时期,该村因起源之故取名小相寨。</p><p class="ql-block">上堡、下堡:上堡子在小相村东北一里许,下堡在小相村正东,与小相村一条河堰相隔。上堡全村669人,耕地2309亩。下堡,全村人710人,耕地1338亩。据《卜阳记》记载,上下堡是由卜阳镇的富户,派防卫队若干人,在此修建堡子,以防盗匪。原名小相东堡,后又建一堡,因形之故,命名为上下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