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玉历宝钞》第二章</p><p class="ql-block"> 第二节 辨明世间误传的部分</p><p class="ql-block"> 一、枉死城的因缘</p><p class="ql-block">丰都大帝说:枉死城,围绕在本殿的右侧。</p><p class="ql-block">世间人总误认为凡是受伤、冤屈而死的鬼魂,都归入这个城。这种谣言,到处乱传,谬说百出。</p><p class="ql-block"> 其实,冤屈而死的人,哪能再加以无辜的苦刑?事实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要等到害死他的凶手死亡被拘拿到阴间审案之时,亲眼看到凶手受到苦刑,心中的忿恨才可能清除。</p><p class="ql-block"> 而这些被害而冤死的鬼魂,重新按生为人那一天,才将凶手提出,押解到各殿的地狱,按其罪恶,收禁囚押去受刑罚。并不是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都一概地收入枉死城受苦。</p><p class="ql-block"> 如果是忠孝节义的人,以及为国家牺牲的军人或因公牺牲的人,这些人有的因为他的品德和精神表现为英勇壮烈,早已成神,最少也面貌庄严、四肢完美地送到福地投生去了。哪有让这些人进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p><p class="ql-block"> 二、血污池的因缘</p><p class="ql-block">血污池设在本殿后面的左侧,世间的人,误听巫婆道姑神汉胡说,以为凡是妇女生孩子时血流污垢,就是有罪,死后就要进入血污池受苦。这真是大错特错!妇女生产,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使难产而突然死亡,也绝不会因她的尸鬼污秽,而进入血污池。</p><p class="ql-block"> 应该发入此池的罪过有:</p><p class="ql-block"> (1)产下孩子后未超过二十天,就接近水井、灶,洗涤衣服,将被血污染的衣裤等物,晒晾在高处,污秽了神明。此罪应归一家之长的有三分,妇人则有七分之罪。</p><p class="ql-block"> (2)无论男女,凡是没有顾忌地在佛像、神像附近,苟行男女交合行房事者;或者不忌讳日辰,例如:在农历的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这五天犯禁行房者。</p><p class="ql-block"> 以上二种情形的人,神明会降下恶疾使他患上恶病,死亡后,在阴间遍受各地狱的苦刑。此外,还要长久浸在血污池中,难得出头。</p><p class="ql-block"> (3)无论男女,在人世间时喜欢宰杀生灵、动物,使污血溅染了厨灶或神佛的庙堂(家设佛堂而杀生)、经典、书籍、文章、有字的纸以及祭祀的器皿。</p><p class="ql-block"> 这种人在受过各种恶刑及地狱诸苦后,再押解到血污池,浸入其中,不能轻易地出来。</p><p class="ql-block"> 如果阳世的亲属,能够有人立下大愿,代他戒杀,买动物放生。等放生的数目达到一定数量时,再吃素,供养神、佛,并且忏悔、礼拜曾经遭血污秽的经典,才能使他超脱在地狱的苦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