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商街在营商户违规经营行为自查自纠汇报

美友14070445

<p class="ql-block">工作人员入户及线上同步发放通知。</p> <p class="ql-block">继上周(9月4日)我司向全体商户发布《违规经营行为整改通告》,众多商户已自我行动起来,对自身存在的违规经营现象,做出了积极整改响应,本商街经营环境得到了一定改观。9月9日,我司工作人员对商户违规经营行为自查自纠再次进行通知及入户宣讲,并协助仍未整改到位的商户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得到绝大部分商户的认同与配合,使商街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我司将自查自纠情况,整理成汇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线上复查工作,为下一步针对性重点工作建立基础。</p> <p class="ql-block">违规经营现象整改前后对照。</p><p class="ql-block">尽力为消费者提供一个相对良好的环境,又让商户理解合理摆放对提升经营效益的有效帮助,感谢配合工作的各位业主\经营户朋友们!</p> <p class="ql-block">仍有个别商铺仍未整改到位,希望你们参照已完成整改的状态,主动整改,如遇整改困难,可与我们联系,我们配合您,解决你的合理诉求。</p> <p class="ql-block">电动车充电棚位置,请各位业主\经营户自觉到充电棚充电,谢谢理解与配合!</p> <p class="ql-block">根据《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禁止个人和单位使用消防通道进行其他用途,如停车、存放货物等。保持消防通道通畅,是每个人都应遵守的公共安全责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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