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意图就其出资受损主张权利

陈仲忠律师

<p class="ql-block">  合伙人意图就其出资受损主张权利,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其无权要求其他合伙人对其承担责任;在没有退伙结算或合伙解散清算的情况下,其无权要求合伙企业向其返还出资;同时,其不是合伙债务人的债权人,亦无权要求该债务人直接对其承担责</p><p class="ql-block">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