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的地得”的用法还区别吗?</p><p class="ql-block">“的地得”的用法是中国汉字语语法中常见的用法,也是汉字的魅力所在。</p><p class="ql-block">但是,“的地得”的区分却有很多人为之困惑。有的人能分清,有的人分不清,有的人一知半解。</p><p class="ql-block">还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的地得”的用法,听说现在不区分了,统一用的,是吗?</p><p class="ql-block">需要强调的是,“的地得”还是要区分的,不区分只是只是建议、提倡类作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p><p class="ql-block">1、“地”的用法</p><p class="ql-block">“地”前面的词语一般用来形容“地”后面的动作,说明“地”后面的动作怎么样。结构方式一般为:副词+地+动词;</p><p class="ql-block">如:天渐渐地冷了。</p><p class="ql-block">2、“得”的用法:“得”后面的词语一般用来补充说明“得”前面的动作怎么样,结构形式一般为:动词+得+副词。</p><p class="ql-block">如:跑得喘不过气来。</p><p class="ql-block">3、“的”的用法:“的”前面的词语一般用来修饰、限制“的”后面的事物,说明“的”后面的事物怎么样。结构形式一般为:形容词(代词)+的+名词;</p><p class="ql-block">如:菊花开了,有红的,有黄的。</p><p class="ql-block">扩展资料:</p><p class="ql-block">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p><p class="ql-block">注:“这里不区分“的”“地”,都用“的”,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而通行的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提倡不分。</p><p class="ql-block">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虽然分得不妥当的屡见不鲜),因此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定语用“的”,状语用“地”)。”</p><p class="ql-block">下面这篇文章是误导。</p><p class="ql-block">初中数理化老汪</p><p class="ql-block">2024年8月2日今日头条</p><p class="ql-block">“的”“地”“得”地使用,国家早就规定,不再做硬性区分了。近日,网上有网友发文,称南方科技大学录取通知书上出现了错误,将“地”写成了“的”,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很多网友都在直呼,让南方科技大学改正错误,甚至有网友普及“的”“地”“得”的正确使用知识。</p><p class="ql-block">我都惊呆了,国家早就规定,对“的”“地”“得”的使用,现在差不多是通用了,而且国家《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明确规定,在中小学生教学中,对“的”“地”“和”地使用,不再做硬性区分。这些人难道从来都不更新知识的学习吗?</p><p class="ql-block">下面这篇文章值得参考:</p><p class="ql-block">现在还区分“的”“地”“得”的用法吗?</p><p class="ql-block">知乎</p><p class="ql-block">刘江</p><p class="ql-block">从事编辑工作20年</p><p class="ql-block">无论从新闻出版界奉为标准的《现代汉语词典》“的”“地”“得”词条来看,还是《人民日报》、新华社和正规出版社的实践来看,都是严格区分的。</p><p class="ql-block">坊间流传三个字不分,这一说法可能源自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1984年出版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其中有个附注:</p><p class="ql-block">①这里不区分“的”“地”,都用“的”。过去曾经不分,并未引起混乱,而通行的分写办法在教学上不无困难,事实上也确有疑难情况,所以根据许多教师的建议,提倡不分。但是目前报刊文章和许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写的(虽然分得不妥当的屡见不鲜),因此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定语用“的”,状语用“地”)。</p><p class="ql-block">编辑于 2018-05-13 22:48</p><p class="ql-block">现在的汉语教学中“的”“得”“地”三字是不是已经通用了?</p><p class="ql-block">2008-02-20</p><p class="ql-block">问题:现在的汉语教学中“的”“得”“地”三字是不是已经通用了,如果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有相关的通知吗?</p><p class="ql-block">答复: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中“的”“地”使用曾是严格区分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提出在中小学教学中不再做硬性区分,当然如果能区分开更好。</p><p class="ql-block">1984 年,《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公布。文中指出,对于“的” 和“地”,“不作硬性规定,愿意分写的尽管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p><p class="ql-block">1987 年,不区分“的”、“地”写入中小学语文课本。</p><p class="ql-block">这些是到目前为止所有关于“的地得”官方规定。</p><p class="ql-block">最近有网络谣言说国家语委宣布不再区别使用“的地得”,但没有找到任何能证明这种说法的书面证据。</p><p class="ql-block">有些学者提出过“的=地=得”的观点。</p><p class="ql-block">1980年,陈汝立提出,三字分用只是在大的类别上起了标志作用,并不能表明其内部的各种结构类型。语言中的歧义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可以通过口语的语调、停顿、轻重以及书面语里的上下文来消除歧义。通用一个“的”不会造成语言的混乱。这样方便教学,又适合于实用,而且是行得通的。</p><p class="ql-block">1984年,吴宗渊认为吕叔湘把“的”和“地”都写成“的”的建议很有见地的,并且认为连“得”也可写成“的”,也就是说把三者合并。他说,文字是记录语音的,“的”和“得”拼音相同,都读轻声,语法上都作为结构助词,不会影响交际,不会妨碍阅读的效果。</p><p class="ql-block">2009年,于冠深提出, de的区分没有必要,因为混用不影响表情达意,而且很多人在使用时掰扯不清。因此,他认为应该合为一个,即“的”字“一身三任”。</p><p class="ql-block">南科大录取通知书上的“的”真用错了!</p><p class="ql-block">2024-07-27 13:58:43</p><p class="ql-block">网易号:半岛晨报</p><p class="ql-block">日前 ,“南科大录取通知书疑用错的地得”上了微博热搜,有的网友认为犯了低级错误,也有网友认为混用无妨。到底有没有用错?在当前的基础教育阶段,“的”“地”“得”的用法该不该区分?记者采访了多位中小学语文大咖,他们均表示,学校确实用错了!</p><p class="ql-block">网友喊话:</p><p class="ql-block">录取通知书上写错字了</p><p class="ql-block">从7月24日晚间开始,有网友在微博等互联网平台上上传了南方科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过,眼尖的网友注意到,南科大的录取通知中出现了疑似“错别字”问题。有网友指出,这段文字中“衷心的祝贺你”的“的”字,应该用“地”,以搭配后面作为动词的“祝贺”,而“的”一般搭配名词使用。</p><p class="ql-block">此外,还有网友指出,该通知书最下面一行小字“入学留念,请惠存!”这里的“请”字多余了,因为“惠存”本意就有“请保存”的意思,再保留“请”字,就成了“请请保存”,明显有误。</p><p class="ql-block">对此,有网友认为,“网上错字成堆可以理解,毕竟水平参差不齐,但是堂堂学校写错字,情何以堪。”还有网友则为南科大分辩:“按现在的新规则,用‘地’的时候,可以用‘的’代替,目的是减少表达的难度。”还有网友认为,“别的地方都能忍,录取通知书,给刚高考完的学子看的……的确不能怪人家要吐槽了。”</p><p class="ql-block">还有网友提出建议:“直接写‘衷心祝贺’就好了,非得在中间画蛇添足加个‘DE’”“作为通知,衷心的三个字都可以不要,还不会出错。”</p><p class="ql-block">学校真的用错了!</p><p class="ql-block">中小学语文要求明确区分“的地得”</p><p class="ql-block">南京石鼓路小学校长周锋表示,在他的求学和工作经历中,“的地得”一直是有明确区分的,不过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对“的地得”存在混用的现象。但是近些年来,小学语文教学中都是明确要求进行区分的。“个人觉得,还是有区分比较好,语言表达更加精准、严谨。不过学生在作文中如果写错了,我们会圈出来,但是不扣分。”</p><p class="ql-block">南京十三中语文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曹勇军告诉记者,目前社会上人们在“的地得”的使用上的确存在一些混乱。上世纪70年代出台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中提到,“的地得”可以混用,“的”“地”统一用作“的”。后来人们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混用的表达不精确,不缜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化字俗称“二简字”,国务院于1986年6月24日宣布废除“二简字”。随着“二简字”的废止,“的”“地”“得”混用的说法也停止了。</p><p class="ql-block">曹勇军说:“目前,我们基础教育阶段是要求严格区分‘的地得’的。一般来说,报社、出版单位或者文化单位都会严格区分。高校作为文化育人单位,这样不规范的表达确实不恰当,显得不够严谨。在语言的规范使用方面,高校应该起到带头表率作用。”</p><p class="ql-block">南京市琅琊路小学语文老师,江苏省特级教师周益民表示:“目前我们在教学中‘的地得’是不可混用的,分得很明确。二十年前,确实有一段时间,‘的地得’存在混用的现象。1956年,《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明确而权威地规定:‘它们是定语、状语、补语的标志。’之后在全国中小学语文教学中,都特别强调辨析‘的地得’的用法。不过,1984年公布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又提出,在中小学教学中不再对‘的、地、得’的用法做硬性区分,愿意分用就分用,愿意合用就合用。这可能也是为什么现在这么多人分不清‘的地得’的用法的原因之一。”</p><p class="ql-block">“在一种情况下,‘的地’都可以使用。衷心祝贺,如果把祝贺理解为动词,应该用‘地’,如果把祝贺理解为名词,可以用衷心的祝贺。”周益民表示,当然,这并不是说两者可以混用,而是介于词性的转换,根据上下文来理解。录取通知书中写的是“衷心的祝贺你……”在这里,祝贺是动词,因此应该用“地”。</p><p class="ql-block">来源:扬子晚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