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贵州水西则溪制与普安十二营

赵应书多彩贵州

<p class="ql-block">明代贵州水西则溪制与普安十二营</p><p class="ql-block">在云南、贵州、四川三省毗连地区,历史上为彝族笃慕俄家族统治,后来家支分散,各立疆场,建立许多政权,著名的如乌蒙(云南昭通)、乌撒(贵州威宁)、东川(云南东川)、芒部(云南镇雄)、水西(鸭池河以西之地)、永宁(四川叙永)等。当他们建立政权以后,在家支宗法化、地域化、政权化的基础上形成了“则溪”制度。据彝文《水西制度》记载,乌撒有八则溪,永宁有十八则溪,水西有十三则溪。水西的则溪制度最为完整,在贵州宣慰司之下,设有胧胯、的都、朵你、阿架、法戈、火著、木胯、架勒、以著、则窝、雄所、于底、洛慕等十三则溪,前十一则溪在“水西”,后两则溪即所谓“水外六目之地”。大体上讲,木胯、法戈等则溪在今大方县,架勒、阿架二则溪在今水城县,胧胯、朵你二则溪在今织金县,火著、的都二则溪在今纳雍县,则窝、以著二则溪在今黔西县,雄所则溪在今金沙县,于底、洛慕二则溪在今修文、息烽及清镇、平坝、普定的一部分。</p><p class="ql-block">【彝文《水西制度》:“各仓库派有管兵马、仓库的负责人:负责管戛勒仓库与兵马的是扯老底苏,管安戛仓库与兵马的是卜俄必迭,管陇胯仓库与兵马的是鲁额陇胯,管的独仓库与兵马的是苴芭哲洁,管朵宜仓库与兵马的是阿施那额,管迂底仓库与兵马的是以则隆娄,管六慕仓库与兵马的是陇杓法那,管惹卧仓库与兵马的是阿幕以则,管以著仓库与兵马的是更俄阿嫩,管化戈仓库与兵马的是额迭德础,管洪杓仓库与兵马的是笃仁阿伍,管慕胯仓库与兵马的是阿大阿户,管火著仓库与兵马的是洛纳归宗,这是十三个仓库的管仓库与兵马的十三位慕濯啊”】【《大定县志》录《得初土目监生安光祖所译夷书四则》:“水西十三则溪:木胯则溪管钱粮阿户,兵马阿五;火著则溪管钱粮归宗,兵马以义;化角则溪管钱粮德初,兵马法沙;以上三则溪属府。架勒则溪管钱粮阿隆,兵马扒瓦;此地拨归水城。则窝则溪管钱粮褒舍,兵马法胯;雄所则溪管钱粮阿乌迷,兵马密苏;以著则溪管钱粮以真,兵马阿布;以上三则溪属黔西。的独则溪管钱粮这借,兵马戛剌;朵尼则溪管钱粮那威,兵马卧这;陇胯则溪管钱粮陇胯,兵马支铺;以上三则溪属平远。安架则溪管钱粮阿者七,兵马底办;其地多属水城,少属郎岱。六慕、于的二则溪在清镇、修文等处,即水外六目地也。宣慰时,管地方钱粮之夷目号六慕濯色,管操练兵马之夷目号慕苴骂色”】</p><p class="ql-block">“则溪”又作“宅溪”或“宅吉”,彝语的原意是“仓库”。因为水西实行“土目分治”,将其属地分为十三个片区,并在每片区中心地点驻兵屯粮,设立仓库以征钱粮,于是演变为行政区域,并以“则溪”作为这一级行政区的代称。则溪是军事、行政合而为一的地域性组织,其职能有二:一是兵马所出,二是钱粮所出,负有掌管军事和征收赋税的双重任务。因此,则溪的头目,“上马管军,下马管民”,一身兼有军民长官二任;而则溪的人民,既要当兵又要纳粮,“平时则输之粟,有急则助之兵”,亦农亦兵,同时承受两种负担。则溪之下,有所谓“四十八部,一百二十祃裔,一千二百奕续”。奕续为最基层的单位,隶属于祃裔,祃裔又分属各部,以四十八部分属十三则溪,统属于水西安氏土司。则溪制度与家支制度互为表里,通过家支体现隶属关系,通过则溪实现“土目分治”。在这里,族权、政权与土地占有权是一致的,血缘与地缘关系是统一的,从而形成了以则溪制度为特征的封建领主社会。</p><p class="ql-block">千余年来,水西地区一直处于彝族安氏贵族的统治之下,土地和人民,无论在法律上或事实上都归安氏所有,故古书上说:“安氏世居水西,世有其土,世长其民”。安氏之所以能够“世长其民”,根本的原因在于“世有其土”,即存在着大土地所有制这是水西各项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是安氏“世居水西”的本质所在。水西地区,经济落后,地广人稀,刀耕火种,广种薄收,“田土无丈量顷亩”。彝族统治者占据水西以后,俨然成为水西土地的主人,理所当然地以“统治者”的姿态占有全部土地,成为水西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为了强化统治,必须把统治阶级团结起来,由此产生了自上而下的土地分封,并通过家族分封和官员分封的途径,把他们分到各地进行统治。因为宣慰是“唯一的所有者”,而其余的人只能以“承袭的占有者的资格出现”,所以,受封的人必须属于赐予土地的人,并承担一切义务。</p> <p class="ql-block">水西的土地大体分为“官庄地”和“则溪地”两类。官庄是宣慰、土目直接占有的土地,《明史·朱燮元传》和《万历武功录·安国亨传》均记有宣慰官庄二十余处,在这种土地上实行劳役地租,由其属民为之代耕,即所谓“众苗通力合作,土目按亩收利”的“私土”。“则溪地”即“宣慰公土”,分属于各则溪管理而统归于宣慰使,实际上是分给属下人民耕种的“份地”,种地的人,既是“土目之佃户”又是“土兵”,他们“分地而耕,纳租于主”。因其所承担的义务和剥削方式不同,大体可分为“夫差地”、“门户地”和“人租地”三类,名目繁多,且与地租形态相结合。</p><p class="ql-block">“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制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在水西大土地所有制下,宣慰既是大土地所有者,同时又是当地官府的主权者,因此,生产者向安氏贵族所交纳的地租,同时也是向官府缴纳的赋税。在这里,“地租和课税就会合并在一起,或者不如说,不会再有什么和这个地租形态不同的课税”。水西的赋税制度与地租形态是一致的,它具有如下几个鲜明特点:第一,在大土地制度下,分封土地的目的,在于取得一定的人身服役和贡赋,并将赋与役结合为则溪制度;第二,不同的人身依附关系有不同的土地占有形式,并有与之相适应的地租形态;第三,水西的地租,最引人注目的是“畜租”和“人租”,它充分反映了民族地区经济的特点,反映了社会生产水平低下和社会发展阶段较为落后;第四,地租与土地面积和土地肥瘠不相吻合,没有确定的比例关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这与“田无顷亩”有密切的关系。</p><p class="ql-block">水西的地租形态复杂,大体而言,“官庄地”和“则溪地”中的“夫差地”均实行劳役地租,“门户地”主要是实物地租,而“人租地”更为殊异。“官庄地”已如前述,种“夫差地”的人,必须负担某种专门的劳役,例如:种“奶妈田”的人,世代为土司、土目子女喂奶;种“上马田”和“下马田”的人,要为土司、土目垫脚上马或下马;种“火把田”的人,专门负责打火把;种“马夫田”的人,负责养马、牵马等等。有些地方是整个村寨为之服役,故有养牛寨、养马寨、厨子寨、轿子寨等名称。种“门户地”的人,除了交纳粮租而外,还必须根据其土地的广狭、肥瘠交纳一头牲畜,最高的是“牛租”“马租”,其次是“猪租”“羊租”,以“鸡租”为最低,但无论种何种名目的地,都要单独立户,以村寨、家族或家庭为单位,称为“一杆门户”或“一股”,以后又渐渐分小为“半股”“一丫”或“半丫”,一经安佃,便成永耕,世代相袭,“永不扯土另安”,把生产者永远束缚在这块土地上。这种以“畜租”为特征的地租形式,导源于早先的贡赋形式,且反映“农牧并重”的经济特点,因交纳的畜租不同,土地也被分为“牛租地”“马租地”“猪租地”“羊租地”“鸡租地”数种,因其都以“一杆门户”为征收单位,总谓之“门户地”。“人租”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地租形式,它是奴隶制剥削的残余形式,种这种地的人,无须交纳实物或承担某种差役,而是将一代人应交的地租集中在一个子女的身上一次交清,而作为“人租”的子女必须与家庭割断联系,充当土司、土目的丫头、娃子,付出全部无偿劳动。</p><p class="ql-block">黔西北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大明一统志》载:“本司所辖夷人,种类不一,曰罗罗,曰宋家,曰蔡家,曰仲家,曰龙家,曰曾竹龙家,曰打牙仡佬,曰红仡佬,曰花仡佬,曰东苗,曰西苗,曰紫姜苗,曰卖爷苗,习俗各异”。在这些民族中,彝族势力最大,“其兵常冠诸苗”,而且以黑彝最强,占居统治地位,有“自贵阳而西,罗罗为伙,而黑罗为悍”之说。安氏贵族通过则溪制度对其他民族进行统治,在这里,等级制度披上了民族的外衣,因而人们被划分为若干社会地位不同的等级,关系固定,界限森严,在法律上各有其特殊地位,在人身上存在着种种依附关系,在意识上有尊卑贵贱之分,甚至在血统上也不容轻易混淆,此即所谓“主仆各有等级,尊卑必须分清”。</p><p class="ql-block">彝族内部的分化也很明显,产生了若干等级。最高的一个等级称为“峨”,他们具有安氏贵族血统,包括土司及土目,彝语叫做“租数”(官家),细分则有苴穆、穆濯、祃裔、奕续及“九扯九纵”,是水西的统治者。“峨”之下的一个等级是“哪数”,意即“探望、监督之人”,他们也有高贵的血统,但不是“官家”,有人身自由,主要充当亲兵、骑士等,被称之为“黑彝”。“哪数”之下有“果普”(手艺人)、“腊勾”(铁匠),他们也是彝族中的平民。“吐数”人数最多,他们是“被役使、被管理的人”,以耕地为业,被称之为“白彝”,其中有两个等第:一种是“勾则”,意为“有根源的人”,被称为“真白彝”或“大白彝”;另一种是“六歪”,意为“居于寨下的人”,被称为“小白彝”。最低的等级是丫头、娃子,即所谓“私房”,可分两等:土司、土目家的娃子,男的叫“颇”,女的叫“直”,合称“颇直”;而一般黑彝的娃子,地位最低,男的叫“脾者脾”,女的叫“者几者”。</p> <p class="ql-block">等级之间互不通婚,尤以黑、白彝之间界限最严。从整个社会来看,“峨”高居于各等级之上,同时又居于水西各民族之上,其他各等级、各民族皆在其统治之下,形成多层次、多等级的社会结构,表现出则溪制度的封建领主制性质,并存在着较多的奴隶制残余。与水西则溪制度类似的是普安十二营,它也是彝族建立的政权,而且以“家支”为基础。据《西南彝志》《水西地理城池考》等彝文文献记载,住在濮吐珠液(盘江流域)的彝族家支只有阿旺仁家,被称为普安土府家。据《元史·地理志》中载:“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于矢部万户为普安路总管,隶云南行省,领和龙、八讷、习旧、普定四部”。四部的地理位置,按《寰宇通志》记载:和龙部在今兴义东境;习旧部在今晴隆县境;八纳部在今盘县境;普定部在今兴义东境,均在明代普安州的辖区内。四部的首领,乾隆《贵州通志》中说:“(龙)益智……官至怀远大将军,曲靖宣慰使,掌普安路总管府”。(嘉靖)《普安州志》记载:“八纳山,在州东北七十里,高二十里,上有平顶……人迹罕至。土俗相传,为土酋益智藏其祖先鬼筒于岩穴间,子孙十年一次登山祭之”。益智承袭祭祀祖先的“灵筒”,当为八纳部之“大宗”,而益智为四部之首领,四部当属同一家支。“营”或“部”就是起源于彝族的家支制度,“十二营”当是由元代的习旧、和龙、八纳、普定四部发展而来。永乐十三年(1415年)“改普安安抚司为普安州”。曹学佺《贵州名胜志》说:“普安州……隶贵州布政司,领罗罗夷民十二部,号十二营,谓部长曰营长”。但十二营的名称、数目各书记载不尽相同。考各种文献,普安“十二营”应是木胯、狗场、归顺、楼下、马乃、鼠场、毛政、普阳、希黑、芦塘、鸡场、卜容。木胯营在盘县北普古区沙河乡一带,管理落多、仆戛、嘿白等处;普阳营在普安县西北鸡场坪区滑石乡,管理弋多、雷打山、施摩地等处;希黑营在今盘县北一百三十里,管理博米、迄那埂子、鱼纳等处;芦塘营在普安县东南地瓜区波余乡,管理波余、上下木卡、羊鸡箐等处;鸡场营在盘县西北鸡场坪区鸡场坪乡,管理发涨、叶都、火怒等处;狗场营在盘县南忠义区联绝乡,管理枯鲁底啊郎、三万底等处;归顺营在盘县南民主区民主乡,管理甲马石、已卖、圪挞等处;鼠场营在普安县东南地瓜区新店乡,管理的依补马、对角等二十五屯寨;楼下营在普安县东南去山区楼下乡,管理良米、鱼龙、母棵等三十三屯寨;马乃营在兴仁县西北潘家庄区高武乡,管理毛栗、双苏、路黑等处;毛政营在盘县西南盘关区猛者乡一带,管理啊卡、法泥戛、磨打戛等处;布雄营(卜容)在今兴义县敬南区布雄乡,管理八角洞、上洒布、伐古、不咱等一百三十一屯寨。马乃、鼠场、楼下等营为龙氏家族所居,而归化、狗场、普阳、毛政、布雄等营则为陇氏所居,其实,陇氏乃龙氏的别支,“必龙为陇,别嫡庶也”。“十二营”实际上仍为“土目分治”,以十二个支系的头人为营,中领一地,所辖“倮夷在昔为土目之佃户,即土兵也”,因此,“十二营”的组织亦为军事与行政合而为一,地域与血缘相结合,土民既要当兵又要纳粮。</p> <p class="ql-block">文:张永国</p><p class="ql-block">来源:地域历史文化</p><p class="ql-block">图:来源网络</p><p class="ql-block">编辑:赵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