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h3> <h3> 2024年6月,建行西宁胜利路支行开展了以“防范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为宣传导向,以“集资参与人数下降”为工作目标,提醒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h3> <h3> 同时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线上防范非法集资培训教育,通过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进行学习,切实增强员工识别、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樂资,共同“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h3> <h3> 本次宣传我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与广大群众充分交流,在履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义务的同时,增进了与广大消费者之间的相互了解,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