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问:党的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有无给予党组织关系在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本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批准权限?</p> <p class="ql-block">答:没有。依照《处分权限和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主要依据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其中系党员干部的,除本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优先依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因此,对于这一类党员干部,虽然其党组织关系在本级党的机关工委,但该机关工委同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无权批准给予这一类党员干部党纪处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