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饶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Yina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身份意识、认罪悔罪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6月6日,弋阳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饶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在监狱民警的统一带领下,25名社区矫正对象经交代注意事项、接受安检后,列队有序地走进了监区内,实地参观服刑人员的生活区、生产区、学习区等场地,监狱民警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监狱内管理规定及服刑人员每日生活制度,让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感受服刑人员在狱中生活、生产及学习情况,亲眼目睹了服刑人员失去了人身自由,接受改造的真实情景,深刻感受到“墙外服刑”和“墙内服刑”的巨大差异。</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随后,两名监狱服刑人员向大家进行现身说法。姚某曾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面对大家姚某深刻剖析了自己因重新违法犯罪而入监的心路历程,再三告诫现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自己宝贵的矫正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要重蹈自己的覆辙。</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最后,监狱狱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司法机关监管,做到定期报到、教育学习、公益劳动,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发生擅自外出、脱管漏管的情况,警钟长鸣,保证不再重新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后社区矫正对象体验了服刑人员的日常伙食,深刻感受到监狱内服刑的不易。</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给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实践教育课,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认真矫正、服从监管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弋阳县司法局将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警示教育力度,创新教育矫正方式,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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