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一、招生依据</b></p><p class="ql-bloc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 </p><p class="ql-block"> <b> 二、招生原则</b></p><p class="ql-block">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办幼儿园和正规社会力量办园同等对待;在界定出生年月、居住证明等方面,对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免试入学。</p><p class="ql-block"> 2.打破户口性质限制,按居住地划片招生,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不能择校。</p><p class="ql-block"> 3.保障外来人员子女权益,妥善安排外来人员子女入学,与当地孩子同等对待。</p><p class="ql-block"> <b> 三、招生规定</b></p><p class="ql-block"> 1.小学招收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凡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均无法用身份证号注册电子学籍,违规清退。</p><p class="ql-block"> 2.今年秋季新学期招生继续使用“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接入“爱山东”平台,家长网上提交相关资料,报名系统后台自动进行大数据比对,并遵循招生原则分步骤进行招生,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p><p class="ql-block"> 6月25日至6月27日,家长可下载“爱山东”APP,打开后登录,首页点击左上角切换到威海市荣成市,在首页应用列表依次点击查看全部——教育考试——荣成市中小学招生,进入平台后,开始网上模拟填报,熟悉填报流程。7 月15日至 7月19日,正式网上入学报名;正式报名前,模拟报名数据将全部清零,模拟报名情况不作为入学依据。</p><p class="ql-block"> 第一批次:有固定住房(含优先安排人员),提供户口本、免疫接种证、房权证或不动产证(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等);小产权房(无法提供房权证、合同、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房屋购买单据,一项日常居住费用单据(近半年至1年的网络费、闭路费、燃气费、水电费、保险费等均可,非村居和物业出具)、户口本、免疫接种证。</p><p class="ql-block"> 第二批次:无固定住房,但属优先安排的,提供户口本、免疫接种证、租房合同(威海市以外户籍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优先安排证件包括引进人才(人才卡)、信用AAA(报名时的一方AAA、另一方A+以上截图或证明)等;现役军人、烈士由所在主管部门与教体局相关科室对接优先安排。</p><p class="ql-block"> 第三批次:无固定住房,居住半年以上,提供户口本、免疫接种证、租房合同(威海市以外户籍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正式居住证)。</p><p class="ql-block"> 第四批次:无固定住房,短期租房,提供户口本、免疫接种证、租房合同(威海市以外户籍需提供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办理回执单)。</p><p class="ql-block"> 备注:居住在爷爷奶奶等非直接监护人家中的,及因二孩要与大孩一起上学需跨区域自选的,在第四批次录取结束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录取。严禁有个人住房且在此居住,但提供租房合同跨区域择校,系统检索比对后,将不予接收。</p><p class="ql-block"> 3.稳步推进招生工作,招生系统经后台大数据比对,学校审核后,5天内发送审核结果(审核通过、需实地查验、审核未通过),审核通过的,等待系统公布录取通知;审核未通过的,家长另行报名。系统将在规定的时间公布招生录取结果,家长可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对提供租房合同的家长,学校将进行实地验证。如前几批次学校学位已招满,由市教体局协调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