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商会参加乌鲁木齐市“加强行业商(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会议”

南通讯媒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艾尔肯·艾合买提(左三)出席会议</span></p> <p class="ql-block">  4月23日,由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仲裁院联合举办的“加强行业商(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会议”在人社局6楼会议室召开。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艾尔肯·艾合买提出席会议。市属40家商(协)会代表参加会议。</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市仲裁院仲裁庭王强与参会代表交流</span></p> <p class="ql-block">  会议上,市人社局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当前乌鲁木齐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方向;市仲裁院负责人解读了《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新人社函[2024]71号)文件精神;市仲裁院仲裁庭王强宣读《关于加强行业商(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商(协)会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任务,并结合实际阐述了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及重点注意的事项。与参会代表共同讨论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各商(协)代表通过座谈交流,深刻认识到劳动仲裁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体会到企业要做到依法合规经营,推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必须承担起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参与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协商调解能力,促进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参会代表开展交流</span></p> <p class="ql-block">  艾尔肯·艾合买提强调: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柔性化解劳动争议,对于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商会(协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商(协)会调解委员会,工作靠前,主动介入,根据行业特点积极探索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调解水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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