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共产党员必须弄明白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柳林

<p class="ql-block">291.共产党员必须弄明白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p><p class="ql-block"> 柳 林</p><p class="ql-block"> 当前,一场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开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铭刻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p><p class="ql-block"> 共产党员能干什么?《党章》里规定得清清楚楚,其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特别是第一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明明白白规定了八项内容,我们必须认真践行。</p><p class="ql-block"> 共产党员不能干什么?《党章》里也规定得清清楚楚。特别是在第七章中,专门从六个方面做了规定。为此,我们党还专门出台了诸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系列文件,其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p><p class="ql-block">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对党的纪律要有敬畏心理。为什么呢?因为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纪律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正是有党的铁的纪律,才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打下了坚实根基,为我们党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团结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坚强保障。”党员违反了党的纪律,当然要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者必须开除党籍和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其后果,对党员个人来说不仅会影响自己的进步,甚至会身败名裂,但更严重的,是此行为破坏了党的团结统一,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的威信,干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直至影响了党的任务的完成。试想一想,这是多么可怕的后果。君不见某大国早年在有二十万党员时能够夺得政权,在有二百万党员时能够打败法西斯侵略者,而在有近两千万党员时却丢失了政权,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政治纪律动摇了,没有了凝聚力、战斗力。所以,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从个人的前途,更要从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高度来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地敬畏、遵守和维护党纪律。</p><p class="ql-block"> 其次,在遵守党纪问题上不能搞“变通”。党的纪律是神圣的,是钢铁般不可动摇的。每个党员,不论他的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存在什么“特殊党员”。也许有的人在敌人的严刑和屠刀下经受过考验,也许有的人曾经在战争年代、建设年代做出过一些贡献,但当环境改变了,当他们有权有势时却忘了初心,公然违反党纪甚至国法,最终由人民的勤务员蜕变为社会主义大厦的蛀虫,站到人民对立面的时候,其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危害性绝不可低估,绝不可因他们有过“功”而为他们开脱,或者搞什么所谓“变通”,否则党纪的严肃性会荡然无存。不论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年代和改革开放年代,党中央在执行党纪问题上的严肃性和严格性为我们作出了表率。从1931年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的腐败分子谢步升第一个被处决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刘青山、张子善的伏法,直到改革开放以来对一些因严重违纪搞腐败的高级干部被处理的案件,可以看到我们党的严肃认真态度。</p><p class="ql-block"> 其三,遵守党纪,要从点滴做起,自觉地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一个人由好变坏不是一天形成的,党员和党的干部的蜕化变质也是这样。几句吹捧的话,一盒香烟、一顿吃请、一件给予方便的小事,也许不是什么大问题,但许多腐败分子的“缺口”正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我们切勿小看了那些别有用心人的伎俩,他们有的专门研究你的爱好,有的专们拿捏你的“软肋”,在不知不觉中引你上钩,当你发觉走上邪路后却在泥沼中越陷越深,欲罢不能。所以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把它看成高压线、腐败线、死亡线,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防微杜渐。 </p><p class="ql-block"> 我们老同志中的老党员受党教育多年,遵守党纪国法己成为做合格党员和守法公民的信条。然而在离退之后,由于环境、生活、身体等的变化,有少数同志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自己对自己采取自由主义,还有极少数人走上违反党纪的道路,造成很恶劣的影响,这些教训很值得我们吸取。在这场党纪学习教育中,我们要重温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所规定的“十二个不准”,即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这“十二个不准”是我们必须恪守的底线,我们要深化对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要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实化于行,为确保全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而作出奉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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