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联合执法行动(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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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海口市七部门联合印发《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九项硬措施》,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要求。2024年4月28日,由街道安委办,联合区消防大队、博爱派出所、区交警大队、综合执法中队、社区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此次检查共出动20人次。</p> <p class="ql-block">执法过程中,联合执法组重点对文联路明苑小区、畜产小区、和平南路南苑楼小区疏散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停放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的情况进行检查。针对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的电动自行车,由消防部门登记在册,住宅小区管理人员、电动车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违法行为可能产生严重后果。</p> <p class="ql-block">博爱街道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建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风险和法律责任,集中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知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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