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尖山学校关于进一步落实“双减”作业管理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尖山学校陈颖秋

<h3>亲爱的家长朋友们:<br> 大家好!<br> 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落实“双减”作业管理工作向家长朋友们进行说明。<br>  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书面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七至九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九年级因毕业升学,学习任务相对繁重,可适度适量增加;班主任需掌握本班作业总量,年级组长做好不同学科课后作业的具体平衡工作。</h3> <h3> 科学设计作业内容。重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探究和创新能力,丰富作业类型,将预习巩固类和阅读、探究、实践、体验、合作等类型作业相结合,杜绝大量、机械、重复、惩罚性作业。<br>  教师尽量在每节课下课前当堂布置作业。严禁通过 QQ、微信、钉钉等方式布置作业。作业应该及时批改,有布置必批改,合理使用多种作业批改形式,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做到全批全改。</h3> <h3> 为此,学校向家长提出如下建议:<br> 1.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支持和配合学校的作业管理要求,监督、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br> 2.引导孩子制定科学的学习计划,培养其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让孩子养成按时做作业的习惯,提高效率。<br> 3.培养孩子独立完成作业的能力,不依赖家长,不抄袭作业,独立完成,保质保量。<br> 4.创造良好的家庭学习氛围,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br>  5.不额外给孩子布置其他家庭作业,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br> </h3> <h3> 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最后,真诚希望家长朋友加强家校沟通,建立和谐的家校共育环境,共同促进孩子全面发展。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br> 欢迎各位家长朋友监督学校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校反映。<br> 监督举报电话、邮箱<br> 电话:13904565258<br>  邮箱:1694979529@qq.com</h3> <h3>编辑:陈颖秋 周 萍<br>一审: 陈颖秋<br>二审: 刘 雪<br>三审: 冯跃辉</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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