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党员参赌涉赌 典型案例 <p class="ql-block"> 1.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退休干部杨某某参与赌博问题。2020年4月15日晚,杨某某与他人在龙港市龙翔路某民房内以“龙港麻将”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次日,公安机关给予杨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31日,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p><p class="ql-block"> 2.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洪宫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某某参与赌博问题。2021年3月,李某某伙同他人在龙港市华电路某房间内,利用扑克牌以“十三轮”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2021年8月20日,公安机关给予李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1日,李某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p><p class="ql-block"> 3.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流浦社区鑫浦豪庭小区党支部党员陈某某参与赌博问题。2021年1月29日晚,陈某某与他人在龙港市某老人公寓内以打“四副头”扑克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次日,公安机关给予陈某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此外,陈某某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2年3月18日,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p> <p class="ql-block"> 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铁山港大队原大队长李某某充当赌场“保护伞”和参与赌博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期间,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开设赌场提供保护,收受和索取好处费共计39.24万元。2014年至2019年,李某某多次在北海市海城区某酒庄参与赌博。2016年至2019年,李某某向某赌博网站充值993笔共计237万余元进行网络赌博。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p><p class="ql-block"> 5.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供销社财审科原副科长陆某某挪用公款用于网络赌博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间,陆某某经他人介绍参与网络赌博。在赌输个人钱财后仍不知悔改,2020年3月至4月,陆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0次从单位基本账户和基建账户挪用公款共计100万余元,转移到个人银行账户用于网络赌博,至案发时尚有84.9万余元未归还。陆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p><p class="ql-block"> 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公安局永州派出所原四级警长黄某某参与赌博等问题。2021年1月至3月,黄某某先后多次在马山县城某茶馆与他人打麻将赌博,结算以代金券记账、微信支付方式进行。黄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黄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p> 法规链接 <p class="ql-block">《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p><p class="ql-block">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p><p class="ql-block"> 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p><p class="ql-block"> 第一百二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p><p class="ql-block"> 第一百五十条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p> 案例点评 <p class="ql-block"> “参赌涉赌”歪风损害党风政风、带坏民风社风、败坏家教家风。上述6起案件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缺乏纪法意识,放松自我要求,沉迷赌博,玩物丧志。他们中有的参与赌博甚至充当赌场“保护伞”、有的挪用公款用于网络赌博......这些行为严重损害党员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反躬自省、对照检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p><p class="ql-block">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