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稿连载】无悔斋日记摘编(附录31)反腐倡廉耻营私

周天红(无悔斋主)

<h1> <b> 反腐倡廉耻营私<br>  在中国,群众最痛恨的事,非腐败莫属,令最高领导层最头痛的,也是这件事。腐败的根源是什么?人们的说法不一,有的说是“权利失去监督”;有的说是“权力过于集中”;还有的说“政治体制使之然”等等。不能说这些观点不对。但是,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私欲,人的占有欲,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有权不用,过时作废”。</b><div><b> 伟人毛泽东很早以前就认识到这一点了,早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老人家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就号召共产党员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六十年代,他老人家又提出来要“斗私批修”,当时有个口号叫“狠斗私字一闪念”。</b></div><div><b> 我是经过那个年代的,接受过“斗私批修”教育,并始终难以忘怀的。身居官场多年,七十年代中期就是科级,退休前是处级,在职时,我是经常“斗私”的,以“营私为耻”,故保持了廉洁。我曾在组诗《闲居感赋》中写过一首诗:“身居官场三十载,殚精竭虑颇辛劳。牢记伟人一句话,斗私保廉真自豪。”<br> 私与公是相对的,私心人皆有之。为自己着想,一点没错。国家宪法有明文规定,私有财产,个人权利,不受侵犯。无论多么大的官员,还是平民百姓,自己的私有财产,无论多么丰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营私或谋私取得的财产不在保护之列,刑法有并处罚款和没收全部财产之规定。<br> 谈到营私,就想到舞弊,有句成语就叫“营私舞弊”。营,谋求。舞,玩弄;弊,指坏事。营私舞弊就是指玩弄手段,谋取私利,做违法乱纪的事。营私者必舞弊,不舞弊,难以营私。<br> 营私,无非出于两种目的,一种为权,一种为钱。为权谋私者,最终目的还是为钱。利用谋取的权利,搂更多的钱,在腐败的案件中,有一种现象就是“买官卖官”,用钱买官者,再卖时会变本加厉,这就是买官卖官现象“前‘腐’后继”的原因。</b></div><div><b> 营私者是可悲的,不仅下场可悲,营私的过程同样可悲。正如【唐】韩愈的《送穷文》中所用的一句话:“蝇营狗苟,駆去复还”,形象地描画出那些为权和钱而营私者丑态:为了谋取政治地位,为了谋取经济利益,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像苍蝇那样飞来飞去;像狗那样到处钻营。<br> 新中国的腐败问题,虽然从未断过,但是,从未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这么普遍、这么严重,涉及到这么多的领导干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在国家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那么一些领导干部和握有实权国家公职人员,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用公款给上级送礼行贿,谋取自己的利益;对下级和所管理的行业,吃拿卡要报,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置国家之利益于不顾,少则数万,数十万,多则百万,数百万乃至数千万,有的上亿。“官商勾结”、“官官勾结”“警匪联手”无所不用其极。</b></div><div><b> 【西汉】司马迁《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宋】黄庭坚《赠别李次翁》分别用了“利令智昏”和“利欲熏心”两句成语,深刻地揭示了那些因私心过重,贪财图利,致使头脑发昏,欲迷心窍者的丑恶灵魂。</b></div><div><b> 改革开放以来,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数以百计,因营私被法办及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领导干部成千上万,给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的生命造成严重的损失和巨大的危害,对党的威信,造成极坏的影响。难道他们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时,不知道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吗?不是,是什么令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的呢?是私利,“利令智昏”,“利欲薰心”。</b></div><div><b> 无论国家干部,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视营私为耻,以秉公为荣,都有必要树立科学的“公私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技能智慧。不取不义之财,不用非正当手段谋利。我非常欣赏并以其为座右铭的是清代学者纪晓岚的老师陈白崖先生撰写的条幅:“事能知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这也是一种去私精神。不为自己求名,求利,就用不着低三下四,曲意奉承,更用不着挖空心思,讨人喜欢,寝食不安。自然在任何人面前,都能挺直腰杆,人格品德、自然高尚。而营私者,为达到一己私利,人格可以不要,道德可以不讲,人品自然低下,钱再多,官再大,一旦东窗事发,或沦为阶下囚,在铁窗内消磨生命,被处以极刑者,“枪声一响,人财两空”。<br> “心底无私天地宽”语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陶铸身陷囹圄时,写给妻子曾志的一首诗:<br> 重上战场我亦难,感君情厚逼云端。 <br> 无情白发催寒暑,蒙垢余生抑苦酸。 <br> 病马也知嘶枥晚,枯葵更觉怯霜残。 <br> 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br> “无私”和“营私”正是“人民公仆”与“贪官污吏”的分水岭。</b></div></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