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我们忽视的宝贝……

丽达

谷雨那天,我在省法援中心值班。<br> 下午接访一位大姐。<br> 她说要咨询一下父母遗嘱的效力问题。但是说着说着,事情就复杂起来:卖房子的问题,牵出了父母赡养问题;兄弟生活困难牵出做生意亏钱的问题;再又牵出父母积蓄被两个弟弟消耗完的问题;她替父母交买房款问题牵出她替弟弟交社保的问题……后来一查发现,她已经来过很多次了。<br>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为啥?因为家庭纠纷,总是拖泥带水,枝枝蔓蔓。叶带着根,根带着藤,拉拉扯扯,剪不断、理还乱。按下葫芦浮起瓢,要干净彻底地解决,太难!<div><br> 这是个好强的女性, 家中的长姐,后面还有两个弟弟。<br> 三姐弟中,数她混得最好。二弟平平淡淡,工资不多,勉强维持他自己的家。但他也挺会折腾,早几年生意失败,消耗了父母不多的积蓄;三弟最无能,四十多岁还没有自己的房子,一家人和父母住在一起,而三弟媳和三弟办了离婚手续,所以尽管她与三弟及公婆同住,赡养公婆一事却指望不上她。<br>  现在父亲生了病,母亲年老体衰也无法照顾。三弟对大姐说,我没办法一个人照顾二个老的。<div>  父母想进养老院,但二个人的退休金是负担不起的;请阿姨,家里也住不下。</div><div> 二个弟弟都说,要么卖了房子送他们进养老院。</div><div> 大姐心想,卖房子?这笔钱可不又让他们盯上了?两个老的,可经不起他们软磨硬泡! </div><div> 父母对大姐说,老了没自己的窝,心里不踏实。万一卖房子的钱用光了,人住哪里?<br> 不用说,这一家子就都指望她这个混得好的大姐出头了!<br><br> 大姐说,当年父母房改,那一万多块钱的购房款也是她悄悄拿出来贴补给父母的。现在父母住院,又是她悄悄拿钱出来垫付着。之前,怕三弟丢了工作又离了婚,以后老了没依靠,连养老保险都是她在掏钱替他交。<br> 这些事也瞒不过丈夫,夫妻俩为此闹得很不愉快。丈夫觉得她一心向着娘家,又不好指责,从此二人经济上各顾各,AA了;女儿知道了也不高兴,说她是“扶弟魔”。<br> 现在父母有事,两个弟弟张口就要卖房。可当年买房的时候弟弟们可是一分钱都没掏过啊!她拿出来的钱难道就这么算了,没个说法吗!?<br> 说着,她往外掏出一叠纸来。<br> 我拿过来一看,原来是两份打印遗嘱:母亲一份,父亲一份,签字划押,都说以后房子归她;遗嘱上还有二个表兄妹签字见证。她说,还有全程的录音录像呢。<br> 大姐打开手机,举过来给我看。<br>“ 这些东西有效吗?”“要不要作公证?”“要不要去做司法确认?”……<br> 我苦笑了一下。这位大姐“专业知识”还真懂不少。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不用说,这些材料每一份都是对她有利的。然而,我知道她内心忐忑,隐隐感觉不安。<br><br> 现在社会上各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公司、咨询理财机构,都在替客户出主意,以图永保财富,肥水不外流。包括我的许多同行也在各显神通,积极替客户谋划。我也知道有些客户心目中的法律服务就是要按他的想法达到目的:最好是多拿多占,起码是不吃亏。这位大姐不象是第一种人,也不象第二种。即使手中拿着遗嘱,她仍不能确定父母的房子最终是不是会归她;如果真归了她,她拿的时候又觉得烫手。<br> 我猜她之前已找过不少“高人”,否则手上不会有这几张纸。今天我若继续提供“法律服务”,恐怕也逃不出遗嘱、公证之类的老套路,我看看了她,决定另辟蹊径。</div><div><br> 法律服务的终极目标是人而不是物,尤其是家事法律方面。可惜,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重财轻人,眼里只盯利益、金钱、财产,忽略了亲情和人性。 <div> 人不是非黑即白,法律也不是铁板一块。法律是一张纵横交错的网,既有维权的依据,也有救赎的可能。最终的目的是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可有些人却以极端的利益保护为目标,并以此为荣,看不到极端利益背后隐藏的巨大危害。<br> 这种情况不能仅仅责怪这些谋划者无情,因为利益驱使他们不得不也必须这么做。况且,他们一直就是这样被教育、被训练出来的。对很多人来说,上学不是学规距、长知识、交朋友、发现兴趣、培养专注,而是千篇一律,千人一面,被迫在有限的考试课目上比、比、比。于是可以量化的成绩,泯灭了无法量化的人性。导致有些人即使具备了高学历,却还是人性缺失。也难怪会出现那么多的校园恶性事件。<br> 走上社会后,那些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当事人比完全不懂法的人更难以说服,也更具危险性。因为专业知识有限,他们往往会被某一部分法条局限住,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断章取义,片面解读,很容易走向偏执和极端。<br> 有些人拿着七拼八凑、自以为是的维权方案和如获至宝的财富传承计划,为自己的利益而窃喜,殊不知有些泯灭人性的东西背后隐藏着后患无穷的法律风险,甚至有可能导致人生悲剧。<br> 我认为,普法宣传的目的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在于教育人们行事要有所畏惧。而不是卖弄知识、运用专业技巧,教授他人抢先一步,钻法律的漏洞,规避和逃脱法律的制裁。<br> 民事纠纷的处理上有个古老的法则,叫做“不告不理”。还有一个是“法不入家门”,也是同理。为什么?因为法律等公共规则不应该太积极、太主动,所以法律服务是不能推销的,更不能过度宣传。它天生就该“呆萌”一点,这在学术上叫做“法律的谦抑性”。即不赞成人们为了利益而挑起词讼。<br> 这位大姐的案例可以看出,曾经有多少人挖空心思要弥补她的付出,煞费苦心要帮她维护她的利益。这固然没错,但是,却在有意无意中只关注到沉甸甸的财物,却忽略了活生生的人。<br> </div><div> 谁是第一可宝贵的?人。人生最大的利益不是钱财。人,才是世界上唯一可宝贵的。<br><br> 我看这位要强的女人,问:如果最后房子真的判归了你,你敢不敢自己一个人拿了?如果两个弟弟输了官司,你还要不要和他们见面?你真不怕你们叔叔伯伯、阿姨姑姑们知道你家的房产两个儿子没份?</div><div> 大姐欲言又止,低下了头。</div><div> 我知道,这位大姐, 虽然拿出来的遗嘱上都是父母房产只归她一人,张口闭口的诉求都让人感觉她是为了她曾经的付出而捶胸蹈足,而实际上她并不是一个贪财之人,否则当年父母买房时不可能是她这个出嫁女儿拿钱出来;父母住院也不可能只有她悄悄垫付了医疗款。<br> 我认为她表达的只是对父母重男轻女的无力感,对弟弟们认为她的所做所为是理所应当的心寒与恐惧。她要的其实是父母的理解、弟弟们的尊重和家庭的和睦,她要的是孝、悌兼顾,要的是她一个做女儿的担当和义气被看见、被感恩!<br><br> 于是我直言不讳地告诉她:任何遗嘱都有可能被突破。风险无处不在。再大的许愿,保不准父母也给两个兄弟也留了遗嘱;再厉害的公证也无法防止父母在去世前就把房子卖了。</div><div> 她一听,楞住了。<br> 当矛盾不可调和,纠纷无法解决时,最终的裁决权在法院。但,法律是可以被修改的,司法解释更是“与时俱进”。我们做律师的不得不持续地学习,几乎每个月都在更新知识和信息,就是因为裁判结果是不可避免地要打上时代的烙印的。面对这位强势的大姐,我很心疼她,但她却未必自知。<br> 农村里身为长姐的女孩,小时候她是替父母带弟弟、做家务的免费劳力。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她又早早被出嫁了。而随着儿女陆续长大,逐渐积累起来的家庭财富,她是无缘过问的。她从小就习惯了自己的事自己操心,出嫁后,也习惯了对老公没有任何指望。“独立自强”四个字,气宇轩昂,却字字血泪,令人心酸。但也正是“独立自强”四个字,使她对包括老公在内的其他人都没有指望,她才有了今天的财富。<br> 现在父母一有事就找她,让她感觉在家庭中颇受尊重,很有存在感。她的精力和财富全给了她爱的别人:二弟挣钱不多,她恨她不思进取;三弟离婚,她忧心忡忡。父母买房,她掏钱赞助;父母生病,她出钱住院。可是她出钱买的房,并没有她的名字。她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父母名下七十多平米的房子里,可以住离了婚的三弟媳,却没有她的一张床。父母的积蓄全是两个儿子拿去,花的花了,折腾的折腾光了,而她自出嫁后,一分钱都没问父母要过。本来,三弟养老的社保与她何干?可她就象入了魔一样成了母亲的替身,见不得三弟可怜巴巴又不争气的样子,心一软,代缴了。年过半百,日渐不支,偏偏又觉得自己要说到做到,不能食言。代三弟缴了一年再缴一年。这一次,他们要卖掉她视为“家”的房子,眼看失去对原生家庭最大财富的掌控,而父母还有可能无家可归时,她崩溃了。她知道自己真的扛不住了。<br><br> 在这个重利轻人,重财轻义的现实面前,如果有人重感情,重亲情,那她必定是最痛苦的那一个:挣钱不多,操心不少。<br> 在我看来,父母生前的赡养和死后的继承,归根结底是继承人之间的问题。我告诉她,搞定继承人,兄弟姐妹坐下来好好订个方案,啥遗嘱都不需要!<br><br> 我和她说:回去和两个弟弟好好聊聊,要听听他们的意见再说。即使自己内心已经有了计划安排,也要让他们充分表达意见。不要事事都自己扛,更不要无条件地一个人扛。毕竟赡养父母不是你一个人的义务。否则你自己受委曲受压力不说,在弟弟们眼里反而是你自己一味逞能,是你有钱看不起他们。今后有事他们还会心安理得地看着你一个人扛。<br> 大姐眼泪汪汪,频频点头。<br> 第二,回去再不要让父母写这个写那个了。你让他们写遗嘱把财产都留给你,这对于你的付出来说也不算过份,可以说投入产出对等。可是,你当初拿钱给父母是亲情、是孝心,最后你要算总账了,岂不成了做生意?难道给父母的钱是投资吗?<br> 大姐急忙摆手:不是的,当初没想这么多。买房、看病、给弟弟交社保……我老公都骂我傻,我女儿都说我扶弟魔!<br> 第三,为了让你掏钱,父母肯定会按照你的意思写,可是父母心里为难,也是不情愿的。不是你觉得对父母付出最多的就应该多得父母的财产,那才公平。从你父母的角度看,正因为你最能干、最不缺钱,所以你不该和弟弟们争父母的遗产。在父母眼里,反而是那个没出息的弟弟,父母担心他的未来,所以应该多留给他。虽然在现实面前,父母对于儿女是手心手背都是肉;但从数千年的传统来看,家产历来是传儿不传女。这种理念已经深入骨髓,渗透到了DNA里,不是颁布几个法律、靠几代人就能彻底改变的。<br> 大姐叹口气:谁说不是呢!有钱总是先紧着儿子,有事才想起女儿了……<br> 第四,父母不情不愿写的东西,即使去公证又怎么样呢?他们也可以给两个儿子也公证一份的……<br> 大姐拍了记大腿,是呀是呀!谁知道他们有没有也给他们俩写了一份呢!<br> 最后,所以最重要的不是多搞几份遗嘱,不是搞几个见证,也不是办公证,关键是搞定继承人!把父母的情况说一说,把你的付出摆一摆,向弟弟们倒倒苦水,姐姐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财产继承,最大的风险就是继承人不服。只要弟弟们理解她的苦衷,对今后父母的财产分配大家达成一致,才可以消除遗嘱后遗症,杜绝今后的继承纠纷…<br> 大姐恍然大悟,脸上的愁云顿时消散。<br> 时间不早了,她一边缓缓地起身,一边连声说“谢谢”。<br><br> 在她慢慢往外走的当口,我也在电脑系统上完成了本次咨询登记。我听到大姐的手机“滴”的一声想起:一条短信链接发到了她手机上。大姐打开手机,一边口中念念有词地说:满意!一边使劲点了一下。我悄悄捂着嘴,打开后台一看,选了个 1。<br> 原来 1 就是满意啊!开心!</div></div></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