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我办理的第一件案子

甲天下

<p class="ql-block">鄂西南每年的6至7月正值小麦收割季节,农民有一习俗,当每年小麦成熟收割时都有“尝新”的习惯,我记得小时候,还是大集体时,小麦成熟开割前,生产队都要选一块早熟的麦子提前收割晒干磨成面粉,全生产队的男女老少小孩集中一起举行“尝新”活动。社员们按各自的手艺分工蒸馒头、擀包面、炸油条等,忙得不亦乐乎。走不动的老人生产队派年轻社员将热滕滕的馒头送到家中,让老年人一起尝新,享受丰收的喜悦。</p> <p class="ql-block">农村土地实现承包到户后,小麦成熟的“尝新”就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互相吃请,互帮互助。随之而来的面粉加工厂应运而生,以满足农户之需。江南某镇某村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是某县小麦生产大村,省道穿村而过,又紧邻集镇,村民居住集中。村民张某和李某先后在村子里两端各开办一个面粉厂。张某的面粉厂在李某后开办的,设备先进,生产面粉质量好,生意就好,而李某的面粉厂设备落后,出面率低,生意就差。</p> <p class="ql-block">一九八八年小麦成熟了,家家户户抢收小麦,按传统习惯举行小麦“尝新”活动,张某面粉厂生意火爆,加工面粉的村民排起长队等候加工,李某的面粉厂生意冷淡,李某便对张某产生嫉妒:“你生意好不要傲得,我许你傲不成,让我搞几天哒再说”,于是顿生邪念,一天深夜,李某乘夜深人静之机,窜到张某的面粉加工厂,采取敲门扭锁的手段将门敲开,持搬手将张某面粉加工厂的电动机卸下,连夜将其运到张某一废弃房屋内隐藏。</p> <p class="ql-block">第二天,张某发现面粉加工厂的电动机被盗,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根据张某的怀疑线索,派出所很快破获了此案,将李某收容审查,李某供认:“张某见他开办面粉加工厂赚钱眼红,为抢他的生意也开了一个加工厂,便起报复之心,把电动机卸下运到张某旧屋里隐藏,让他做不成生意。”派出所认定李某乘夜深人静之机,采取敲门扭锁之手段,盗走张某面粉加工厂的电动机一台,盗窃价值200元,构成盗窃罪,呈报县公安局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p> <p class="ql-block">正在这时,我刚从鄂西州第五届军队转业干部专业培训结业回到单位,通过为期近半年时间的脱产学习,临阵磨刀,所开设的《宪法》、《刑法》、《刑诉法》、《民法》等十多门法律学科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全部为优良以上,鄂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了《上岗前培训合格证》,为回到岗位上工作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p><p class="ql-block">李某盗窃电动机一案,从表面看,事实清楚,人赃俱全,嫌疑人供认不讳,批准逮捕无疑,领导将这起盗窃案交由我这名刚培训回来的新手办理,有意让我从简单的案件入手,慢慢学习锻炼,逐步提高。这起案件也是我到检察院来办理的第一起案件。</p> <p class="ql-block">通过阅卷审查和在收容审查所里提审李某,这起看似简单的盗窃案,并不简单。李某供述与在公安机关供述一致,盗卸电动机就是惩罚张某抢了他的生意,李某主观上不具有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盗卸电动机后隐藏至张某的旧屋内,印证李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李某乘夜深人静之机,敲门扭锁之手段,盗窃数额刚达到200元的立案标准,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客观表现。我国刑法理论上认定一个人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主观客观两方面一致的条件,刑法理论已摒弃客观归罪这一做法。李某在客观表现方面符合盗窃罪表现形式,但在主观方面不具有盗窃罪据为己有的目的,主客观不一致,对李某的行为不以犯罪论处。</p> <p class="ql-block">李某的行为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破坏张某面粉加工厂正常的生产秩序,影响了当地人生产生活。八十年代的刑法规定有破坏集体生产罪的罪名,但张某的面粉加工厂属于个体户。“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这一原则确立了法律对于犯罪和刑罚的明确规定要求,即只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被定罪和处罚。这一原则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罪行法定原则,显然不能以破坏集体生产罪来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李某拆卸的电动机完好无损的隐藏在张某的旧屋里,其行为也不符合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构成要件。</p> <p class="ql-block">综上所述,个人认为李某的行为不属于刑法调整的对象,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对李某不予批准逮捕,立即解除收容审查,无罪释放。建议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各位领导听取我的汇报后,同意我承办人的意见。</p><p class="ql-block">检察长对我这位新手,入院以来办理的第一起审查批捕案子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将在培训中学到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了司法实践中去,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p> <p class="ql-block">本文图一、图三、图四来源于网络,在此表示谢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