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阶段常见的财产查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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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法院查控系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其局限性,导致有些财产无法查询到,这就需要申请人主动查找财产线索,弥补查控系统的局限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动产、股权投资、债权、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都是可执行的财产,这是一个财产查找的总的思路。</p><p class="ql-block">1.存款及交易流水全国性银行的账户信息可以通过法院的查控系统可以查询到,不是很需要关注,地方银行、区域性银行、外资银行这些查控系统是无从体现的,申请人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交易习惯重点调查下地方区域性银行。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交易流水,这也比较重要,通过这些交易流水可以查到被执行人是否有转移财产。</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权。对于被执行人在法院外省市有经济活动的,申请人可向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房管局、土地管理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地产3.</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3:配偶的不动产及车辆等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因此,申请人不能忽视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可以调查下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4.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申请人可以到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5.其他设备、古董等变现价值较高的财产绝大多数动产都需要申请人提供必要的线索,因此申请人最好能通过前往债务人经营场所、住所地等走访或询问关联关系主体对被执行人的动产进行摸排,将有用的线索提供给法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