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原来反恐离我们的生活这么近

心似流云(拒闲聊)

<br></br></h3></br><h3>今天是第九个</h3></br><h3><strong>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strong></h3></br><h3>反恐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h3></br><h3>让我们从了解</h3></br><h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h3></br><h3>开始讲起</h3></br><h3>↓↓↓</h3></br> <h3>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反恐纳入国家安全战略。</h3></br><h3>2016年1月1日,我国首部系统规范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综合性法律<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strong>正式颁布实施,为依法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h3></br><h3>2024年1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strong>《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strong>白皮书,专门聚焦中国建立健全反恐法律制度体系的过程、内容和特点,全面介绍了中国摸索实践出的符合本国实际的反恐怖主义法治道路,为全世界反恐怖斗争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h3></br><h3>那么</h3></br><h3>在日常生活中</h3></br><h3>我们应该掌握哪些反恐知识呢</h3></br><h3><strong>支持实名制!积极配合民警执法!</strong></h3></br> <h3><strong><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strong> 规定,</strong>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h3></br><h3><strong> 遇到“涉恐”行为,应马上报告公安机关</strong></h3></br> <h3><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规定,</strong>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 出 口、销 售、提 供、购 买、使 用、持 有、报废、销毁“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h3></br><h3><strong>配合警方调查,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strong></h3></br> <h3><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规定,</strong>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h3></br><h3>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h3></br><h3><strong> 履行反恐责任,将获得国家奖励</strong></h3></br> <h3><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规定,</strong>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h3></br><h3>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h3></br><h3><strong>( 一 ) 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strong></h3></br><h3><strong>( 二 ) 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strong></h3></br><h3><strong>( 三 ) 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strong></h3></br><h3><strong>( 四 ) 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strong></h3></br><h3><strong>( 五 ) 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strong></h3></br><h3><strong>对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strong></h3></br> <h3><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规定,</strong>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 ;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 ; 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 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h3></br><h3><strong>在网络传播恐怖活动信息,将受到法律处罚</strong></h3></br> <h3><strong>《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规定,</strong>个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h3></br> <h3>想获取更多反恐知识干货</h3></br><h3>什么渠道最方便</h3></br><h3>当然是<strong>“羊城反恐云展馆”</strong></h3></br><h3><strong>羊城反恐云展馆</strong>是集互动科普、寓教于乐、融静态阅读和沉浸体验于一体的线上反恐安全教育展馆和资料库。根据主题内容,云展馆划分了<strong>反恐大事件、时事资讯、反恐影像海报馆、反恐专业队伍展示</strong>等多个3D展厅,支持自动漫游或行走漫游功能浏览,并可通过平面图导览快速跳转切换,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深刻实用,让市民一手掌握反恐知识。</h3></br>羊城反恐云展馆展示视频<h3> <h3>快邀上你的小伙伴一起学反恐知识 </h3></br><h3><strong>维护城市安全</strong></h3></br><h3><strong>我们人人有责</strong></h3></br><h3>编辑/手绘设计 | 小嗡</h3></br><h3> <p class="ql-block">著作权归作者所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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