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日回乡,旧箧中翻检出一存折,封面上有“宁洪信用合作社、活期存款存折”字样,中间为信用社标志,左边有“已折新币”钤印,下面有帐号为00020,户名为洪兴社,住址二选区。封底为信用合作社宣传语:信用社是自己的小银行,有存有借真便当。余钱存进有利息,碰到困难有靠山。互助合作搞得好,社会主义早日到。闲暇时查阅资料,依稀可见宁洪乡的印记。</p><p class="ql-block"> 1950年1月22日,浙江省委下达《关于划乡建乡工作的指示》,要求划乡建乡工作在同年2月底结束试点,4月底基本完成,照此精神,吴兴县由点而面地开展了划乡建乡工作,对原区辖乡镇作了划分和调整。6月,奉省人民政府训令,按中央暂行编制规定,南浔区人民政府改称南浔区公所,所辖乡增至十二个,即:南林、北里、镇南、迁西、迁东、马腰、宁洪、新安、马嘶、横街、神墩、三长。其中宁洪、马嘶两乡就由白马乡划建而成,以庠上二里塘为界,塘北为马嘶乡,塘南为宁洪乡,辖5个行政村60个小组。1953年普选后,村行政委员会改称为选区,宁洪乡有7个选区。</p><p class="ql-block"> 1954年9月,中共宁洪乡支部建立,宁炳泉同志为书记(1954.9~1956.6)。1956年2月,根据上级指示,吴兴县人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吴兴县调整区、乡行政区划方案》。6月,县委发文撤销区公所,全县98个乡合并调整成38个乡,其中马腰乡由马腰、宁洪、马嘶三个乡与南林、新安两乡的一部分合并建立,至此,宁洪乡名退出历史舞台,前后存在六年时间,三任乡长分别是杨金发(1950.6~1951.4)、杨榆(1951.4~1953.9)、宁炳泉(1953.9~1956.6)。</p> <p class="ql-block"> 内页也有帐号20,户名洪兴社,住址二选区,有蓝色信用社公章:吴兴县宁洪乡信用合作社,理事主任沈阿宝钤印,会计潘梦兰钤印,公元1954年12月18日立。笔者大胆推测,户名洪兴社不一定是人名,有可能是一个小社的名字,也许是洪城兴隆(或兴旺)合作社之缩写,因为二选区(洪城一带)没有洪氏家族。</p> <p class="ql-block"> 翻过一页,上面在摘要一栏有蓝色的钤印,文字为:三月一日按规定比价折合新币。右边的百、十、万、千、百、十、元,也修改为千、百、十、元、角、分。原来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同时收回第一套人民币,新旧人民币兑换比率为1:10000。即一万元第一套人民币兑换新币一元。</p> <p class="ql-block"> 接下来都是帐号的资金存入、支出、结余情况,至1956年5月2日结余为零,也许是随着宁洪乡被马腰乡合并后,宁洪乡信用合作社也随之撤销。</p> <p class="ql-block"> 后面只印有注意事项三项。</p><p class="ql-block"> 小小的一本存折,却能印证宁洪乡的历史和我国第二套人民币发行的信息。这也是在提醒我们,不要忽视这些细小的物件,有时候它们是历史变迁的重要见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