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探坟)是穆斯林去探望已故之人的坟墓,是穆斯林纪念亡人、寄托哀思、求主饶恕亡人、参悟自省的一种形式,是关系着每个人的实际问题,因为每个人都要死亡,每个人的家中都有已故的亡人,几乎每个人都要去探望已故之人的坟墓。</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古兰经》云:“人人都要尝死的滋味。”(3:185) </p><p class="ql-block">穆圣说:َ“死亡足于劝人”一,伊斯兰教对游坟的态度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说:“我曾禁止你们探坟,现在你们可以去探坟,你们应当把探坟变成为亡者的祝福和求饶。”(麦吉幕阿·则瓦义德圣训集)据艾卜·赛义德·胡德里传述,穆圣曾说:“我曾经禁止你们游坟,(现在)你们游吧!因为其中可以汲取教训”;据伊本·麦斯欧德传述,穆圣曾说:“我曾经禁止你们游坟,(现在)你们游坟吧!因为可以淡泊今世,参悟后世”。显然,伊斯兰教前期曾经为了与多神教区别开来,避免某些嫌疑,一度禁止穆斯林游坟,但是游坟的意义有三点:一是对已故亲人的悼念,这种寄托哀思悼念亡者的方式,应该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二是为亡人求主恕饶;三是见墓生感,使活着的人们多拿参悟。所以后来伊斯兰教并不禁止带有悼念亲人、为亲人求饶恕及参悟性质的游坟,因为这种形式的游坟既符合穆斯林的需要,又符合伊斯兰教的精神。在这个意义上,伊斯兰教诸教法学家主张,游坟属于“曼杜卜”(可嘉)。教法学家们还强调了游坟的最佳时间:每周的主麻日游坟更为可贵。同时,要求在游坟过程中,虔诚敬意、严肃庄重、激励生者、纪念亡者、为亡人恭诵《古兰经》、为亡者祝福和求饶,并认为这样做既有益于亡者,更有益于生者。对于穆斯林妇女游坟的教法规定:伊斯兰教法学家主张,只要不担心女人感情脆弱,而导致号丧等事情发生,那么,她们也和男人一样,其游坟行为是‘可嘉’的。甚至有的学者(如埃及学者伊本·哈兹目)主张游坟是“当然”。候赛因之子阿力听其父的传述:穆圣的女儿曾逢聚礼日即去探望她叔父哈慕则的坟墓,她在坟旁祝福,且呜咽。(白海革圣训集)但是,如果因此而引发伊斯兰教所禁止的号丧行为,则为“禁戒性的可憎”。游坟时可以低声呜咽:艾奈斯的传述;我们和穆圣一行到铁匠艾布赛夫家去,艾氏是圣子伊布拉欣的乳父,穆圣抱起伊布拉欣,亲吻他。后来我们又到铁匠艾布赛夫家去,而伊布拉欣将要咽气了,穆圣两眼流泪,潸潸不止。奥夫的儿子阿布顿莱罕曼说:“主的使者啊!你……”穆圣说:“伊本奥夫啊!我的泪是怜恤。”穆圣继续流泪说:“眼流泪,心哀伤,只说真主乐意的话:伊布拉欣啊!我们和你离别,感觉万分悲伤啊!”</p> <p class="ql-block">马利克之子艾奈斯的传述:我听穆圣说:“家中一旦死人,死后有人替他施济,那么伽百依莱天使必送给亡人一束光明,他站在坟坑边沿前说:‘这是你的家人送给你的礼物,请你收下。’亡人看着它感到非常快乐和高兴,而没有获得礼物的亡人邻居们却很忧愁。”(麦吉幕阿·则瓦义德圣训集)伊本·盖伊姆说:“给予亡人最贵重的是施舍、求恕饶、为其祈求、替他朝觐。”伊本·古达麦认为,生者为亡人做的任何一项奉献,并且举意将其回赐归于亡人,那么,都会在真主意欲下而有益于亡人。哈乃斐教法学派的教法学家们主张,所有的功修,不管是礼拜、封斋、施舍,还是诵经等善功,只要是自愿地进行,其回赐可以给予亡者和生者。因为穆圣曾说:“你们当为你们的亡者诵念‘雅辛’章”。据传述,有人曾问穆圣:“父母在世时,我应该孝敬他们,那么当他们归真后该怎样孝敬呢?穆圣说:归真后伴随着你的礼拜而为他们祈求,伴随着你的封斋而为他们封斋,都属于孝敬。”可见,孝敬是作为穆斯林的美德,可体现在活着时,也可以体现在归真后。一个色里麦族人来请教穆圣,父母归真后怎样行孝?穆圣答道:“为父母祈祷,为父母求饶,实践父母的遗嘱,周济父母的近亲,优待父母的朋友。”五、礼拜是祈求真主赦宥已故亲人的“赛拜卜”游坟是纪念已故亲人的—种形式,纪念亡人是穆斯林的一种副功。副功的回赐,只有在完成主命功课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因为主命功课的念、礼、斋、课、朝以及忠、孝、善、友、慈是穆斯林必行的义务,是一切善功的基础。尤其是拜功,是按时必做的最紧要的功课,不容许以任何借口推委。至圣穆罕默德说:“如果有人在拜后为父母求恕饶,真主允纳。”请看每番拜功末坐中的祈祷词:“主啊!求你饶恕我和我的父母,饶恕我的恩师,饶恕全体的穆斯林男、女,活着的人与死亡的人!最仁慈的主啊!一切只凭你的慈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