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提高边境地区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与能力,筑牢学校法律“防火墙”。2024年4月10日下午,丹东市人民检查院三级检察官逄燕妮主任,为“辽宁省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培训班”的学员们,做了“以法之名 护航成长”专题讲座。</p> <p class="ql-block"> 逄主任从“未成年人检查职能”“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成年人保护”四个方面讲述了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意识。</p> <p class="ql-block"> 通过实际案例讲授法律知识,并让学员们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同时还帮助大家区分什么是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p> <p class="ql-block"> 讲座结束后,逄主任为学员们答疑解惑,学员们受益匪浅。其中,学员张彩霞(凤城市通远堡镇中心小学德育主任)有感而发,谈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得到全体学员的共鸣。</p>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此次专题培训,丹东市一线教育工作者们的保护未成年法律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明确了怎样以法律的手段保护未成年人。在以后的学校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