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律己 身正为师——玉树州第三民族高级中学组织开展全体教师学习“廉洁从教”等相关条例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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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2024年4月8日,我校召开例会,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尕知主任组织全体教师共同学习“教师十准十不准”、“教师弘德育人廉洁从教”、“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相关条例要求。</p> <p class="ql-block">  尕知主任就学习的重要性加以说明,由校办干事进行宣读,老师们共同学习,并签订以上三项承诺书。</p> <p class="ql-block">  会议的最后,才仁巴久校长说道:“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起主导作用的,是学生们身心发展过程的教育者、领导者、组织者。教师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国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质提高的程度。我们身为一线教育工作者,必须提高自身意识形态,拥护党领导下的教育事业发展,通过自学、互学、参加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个人教育教学能力,同时必须要管理好个人行为,身正为师。强教先强师,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p> <p class="ql-block">  通过此次会议,再次为教师们敲醒了警钟,同时也让各位教师深知自我约束的重要性。只有每一名教育工作者严于侓己、自我规范,才能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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