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孔子—023慎刑

温州孔庙,龙湾孔子文化研究中心

<p class="ql-block">孔子做大司寇时的一些做法对中国几千年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对案件的审理非常慎重—“慎刑”。这种慎重不仅仅是他仁爱的表现,而且在具体的法律做法上,他倾向于用调解的方式,而不是随便的诉诸法律。 有父子二人来打官司,孔子把他们羁押在同一间牢房里,过了三个月也不判决。父亲请求撤回诉讼,孔子就把父子二人都放了。季氏听到这件事很不高兴,说:“司寇欺骗我,从前他曾对我说过:治理国家一定要以提倡孝道为先。现在我要杀掉一个不孝的人来教导百姓遵守孝道,不也可以吗?司寇却又赦免了他们,这是为什么呢? 冉有把季氏的话告诉了孔子,孔子叹息说:哎,身居上位不按道行事而滥杀百姓,这违背常理。不用孝道来教化民众而随意判决官司,这是滥杀无辜。三军打了败仗,是不能用杀士兵来解决问题的;刑事案件不断发生,是不能用严酷的刑罚来制止的。为什么呢?因为统治者的教化没有起到作用,罪责不在百姓一方。法律松弛而刑杀严酷,是杀害百姓的行径;随意横征暴敛,是凶恶残暴的暴政;不加以教化而苛求百姓遵守礼法,是残酷的行为。施政中没有这三种弊害,然后才可以使用刑罚。《尚书》说:刑杀要符合正义,不能要求都符合自己的心意,断案不是那么顺当的事儿。说的是先施教化后用刑罚。先陈说道理使百姓明白敬服,如果不行,就应该以贤良的人为表率引导鼓励他们;还不行,才放弃种种说教;还不行,才可以用威视震慑他们。这样做三年,而后百姓就会走上正道。其中有一些不从教化的顽劣之徒,对他们就可以用刑罚,这样一来百姓都知道什么是犯罪了。《诗经》说:辅佐天子,使百姓不迷惑。能做到这些,就不必用严刑峻法,刑法也可以搁置不用了。当今之世却不是这样,教化紊乱,刑法繁多,使民众迷惑而随时会落入陷阱,官吏又用繁多的刑律来控制约束,所以刑罚越繁盗贼越多。三尺高的门槛,即使空车也不能越过,为什么呢?是因为门槛高的缘故,一座百仞高的山,负载极重的车子也能登上去,为什么呢?因为山是由低到高缓缓升上去的,车就会慢慢登上去。当前的社会风气已经败坏很久了,即使有严刑苛法,百姓能不违犯吗? 中国法院采取调解方式处理民事、经济纠纷,形成了颇具特色的调解主导民事审判方式。这种方式在国内深入人心,在国外也被称为“东方经验”,有中国的特色。这东方经验无疑应追溯到孔子,追溯到2500年前鲁国的一位司法部长的法律实践。 靳焕改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