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68章:不争之德

一杯清茶

<p class="ql-block">【原文】</p><p class="ql-block">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p><p class="ql-block">【译文】</p><p class="ql-block">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崇尚勇武;善于打仗作战的人,不会轻易被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总是表示谦下。这叫作不与人争的德,这叫作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作符合自然的道理,是古代德的准则。</p><p class="ql-block">【解读】</p><p class="ql-block"> 老子论述了作为领导者的几个原则: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他要求领导者不逞勇武,不轻易被激怒,避免与人正面冲突,充分发挥他人的才智能力,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其本质是不争之德。</p><p class="ql-block">【引申】</p><p class="ql-block"> 一个优秀的将领一定要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不能让愤怒左右自己的判断力;一个决策者,一定要时刻保持平静的心情,不能带着情绪而盲目下决定。所以人们常说,不要在生气的时候决定一件事,否则你会很快品尝痛苦、悔恨的滋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