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均县房县光化武汉等地的国民身份证申请书委任令

玄武岩

近日,在武当山下发现了一些民国时期的国民身份证、申请书、委任令等原始资料,涉及到的人员为湖北省均县、房县、光化县、汉口市、武昌市、黄陂县等。<br>1936年,宁夏省政府在中国最先制定“居民证制度”,将居民的姓名、年龄、籍贯、面貌特征等个人信息写于白布条,缀在衣服上作为“身份证”使用。1946年,民国政府决定推行国民身份证制度,发证对象为年满18岁以上的中华民国国民,未满年龄但自愿请求者也准予发证。<br>这次发现的民国时期身份证为白色双页折叠式,保存完好,字迹清晰,照片泛黄。填写项目比如今的居民身份证要多,有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籍贯、教育程度、职业、与户主关系,还有外貌特征、左右手指指纹等超过二十项。 湖北省房县黄树松的国民身分证 均县刘赵氏的身分证上面显示是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一日发给。证件长16厘米、宽12厘米,纸质,正反两面铅印。字体从左到右,书写方式按现在的样式,正反两面是表格式证件。正面右边题名是“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湖北省均县”,内容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本籍、寄籍、号码、发证日期、保甲番号、住址、注意事项。证件背面内容有:教育程度、职业职位、特征、符号分析、号符指纹、亲属、历役、证明长官等20余条。 均县天明乡刘赵氏的国民身分证(正面) 这张身分证的各项表格中没有全部填写,只填写了简单的几项内容。其中,有的用黑色笔写,如教育程度,家属称谓及姓名,行业及职位,保甲番号,住址;有的用蓝色印章盖上去,如役别及日期,证明长官身份证背面有红色印章:“均县政府印”。 刘赵氏的国民身分证(背面) 均县王金成的申请书 均县苏江为红卍字会委员的委任令 光化县蒋国华的国民身分证(正面) 国民身分证(背面) 汉口市张明慧的国民身分证(局部) 武昌市李桂生的国民身分证(局部) 黄陂县詹青山的的国民身分证(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