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棉花

<p class="ql-block">我对《第二十条》电影是心存敬意的。全片围绕着“要个公道”这个主旨,展现了“《第二十条》沉睡四十年”之现状,虽未能深入剖析原因,但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尤其是又拉着最高检一起探讨法治、反思过去错误的司法理念,挺了不起的。</p> <p class="ql-block">呼声太大,花了40元我第一时间座进了电影院</p> <p class="ql-block">张艺谋导演的《第二十条》,作为从事20多年的法律工作者来说,我还是给他打了80的高分。张艺谋在该片中抛弃了宏大场面,而是立足于当下社会现实,情节连贯紧凑,语言精彩,演员们更是演技一流,绝对是上乘之作。</p> <p class="ql-block">去年十月,我一朋友单位所在山西某施工地一雇佣工人,早八点刚到公司了还未开始工作就发生心梗,公司第一时间施救,医院第一时间抢救。公司垫付所有费用,也想依法补偿,但死者家属凭借谁死谁有理,死者为大等理论。拒绝依法处置。向公司狮子大开口。赔偿款从500万要到200万,并雇佣几十个人在公司门口闹了十几天,他们的手段无非就是披麻戴孝拉横幅喊口号烧纸钱抬尸体,一付谁死谁有理,谁强谁给钱的模样,最后企业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乖乖就范!</p><p class="ql-block">近年来某些地方,医闹,厂闹,伤亡闹以形成一种产业,对此,《第二十条》里也体现的淋漓尽致,影片中花圈都摆到检察院门口了。所以,司法机关也就“息事宁人”,谁死谁有理,另一方只能“认”。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人不是机器,在制止不法侵犯时,很难精准把握“既制止了犯罪又不伤害施暴者”的力道,这是强人所难,而众所周知,法律不能强人所难。</p> <p class="ql-block">电影是对《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在过去40多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如何“沉睡”、又是如何被良知检察官“激活”的故事。该电影讲了三个故事:主线是:王永强因为借了当地恶势力的高利贷而不断被凌辱、自己被链条锁在家门口看着妻子被恶势力人员强奸,终于用剪刀把施暴者捅死,这种情况下是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p> <p class="ql-block">在以往很多因素的影响下,民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越来越低。“正当防卫”制度的沉睡,在各界尤其是法律界引发诸多讨论,很多刑事律师们也在诸多个案中,不断地奔走呐喊。</p><p class="ql-block">以下是第二十条 的内容:</p><p class="ql-block">【第一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p><p class="ql-block">【第二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p><p class="ql-block">【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p> <p class="ql-block">这不是一个段子,但是在法圈流传多年。也引得律师们也纷纷给公检法点赞赞</p><p class="ql-block">众所周知的昆山哥反杀案:</p><p class="ql-block">一审法院法官:这个案子,我肯定判正当防卫,无罪。二审法院要是维持,我就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功臣;</p><p class="ql-block">二审法院要是改判,二审法院就会被吐沫星子淹死。</p><p class="ql-block">检察院检察官:法官你想多了,这个案子到了我手里,我肯定不起诉。然后这就会是最高检指导案例,功劳是我的。</p><p class="ql-block">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你们都想多了,我撤案了。</p> <p class="ql-block">电影《第二十条》上映后,积极写各种文章传播的,还是律师群体。律师是为民众辩冤白谤、制衡权力滥用的非常重要的力量。所以,请文艺界以后要多塑造一些正面的律师形象。我始终认为,律师是当下唯一的具有侠义精神的群体了,这里面的悲情血泪,有大把的故事。虽然那些故事,未必容易过审。但是,以《第二十条》和《狂飙》的尺度来看,也没什么大不了嘛。先行谢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