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谦和的美篇

李谦和

<p class="ql-block">李谦和【甲辰年寄语】(之六)</p><p class="ql-block">再致“毛星火”网民一信</p><p class="ql-block">毛星火网民:</p><p class="ql-block"> 你好!</p><p class="ql-block"> 我给你的上一封信中称你为“毛星火先生”,现在来看,不够准确。根据网传,你才29岁,我古稀以过,而且从你的Ⅴ信看,你文化知识浅薄,不配“先生”二字,所以此信改称你“网民”。</p><p class="ql-block"> 刚才我在《今日头条》看到你发的题为《永远不屈毛星火》的V信文字,你写道“网上有人造谣法院和检察院已驭回我起诉莫言的诉讼。事实并非如此。法院没有驳回我的诉讼,而是因为我不知道莫言的居住地址,无法确定归哪个法院管辖,所以法院不能进行受理诉讼。检察院答复我两个星期内会给我回复,目前还尚未收到回复。对一些居心不良造谣污蔑者,我保留追究法律责任诉讼权利。”</p><p class="ql-block"> 毛网民,从你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你有着十分强烈的“永远不屈”的起诉莫言的勇气,但你对如何起诉的基本法律条文都不懂。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一个人拿上枪装满子弹,要枪击一个知他名字的但不知他住址的敌人,而且他不是你的私敌,而是你认为的他是全体国民的公敌,而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并不认为他有危害国家与人民利益的敌对行为。你要求国家法律部门替你出手枪击他。这连荒唐都称不上,只能称为一种弱智行为。</p><p class="ql-block"> 从你这段文字还可以看出,法院检察院接待你起诉行为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合乎法律规定的。两院不是打压你,你不必“永远不屈”。两院也不是法律教育机构,没有责任和义务对你进行系统的法律教育。所以我奉劝你,如果你立志要把“污蔑烈士”的莫言告倒,你就把起诉一事暂放一下,先接受法律大学的学历教育,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或者咨询和聘用有资格证的律师,做你的诉讼代理人,指导你帮助你打这场告莫言(实际上是告中国的茅盾奖评定机构与已有百余年历史的诺贝尔奖评定机构)的官司。</p><p class="ql-block"> 毛网民,我愿你放弃这次诉讼吧!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踏踏实实做一些有利于提高自己生活质量的事情吧。</p><p class="ql-block"> 即致近祺</p><p class="ql-block">网民李谦和又拜</p><p class="ql-block">手机18035013373</p><p class="ql-block">2024年3月8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