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对于蒋某人这个曾经的的施政者,不适用用功过这个人情词语来评论,如果他有罪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然后将他的罪行昭告天下。民国时已经是法制国家。</p><p class="ql-block">当西方的公权力是通过人民普选授权,亦可由人民剥夺其权力,却又不伤人民一发一毫时。而在遥远的东方,蒋某人为了一党之私利而进行的独裁统治公然发动内战。让人民血流成河妻离子散,为了自己一党的私利权力,却让人民沦为炮灰牺牲生命,蒋某人是有罪而不是有过。在抗击外族入侵方面,蒋某人消极抗日,让整个国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和生命。如果当初以举国之力陈兵东北积极抗战,何来万里河山破碎,国辱民辱民亡的惨烈景象,蒋某人作为施政者是有罪而不是有过……至于北伐统一军阀混战,蒋某人不是有功而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本就是一个施政者应尽的担当和使命,座其位然当尽其职,没有什么好千恩万谢歌功颂德的,各位看客怎么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