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讲座进校园,护航生命助成长”——舞阳县第四实验小学法治进校园活动

王小小同学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为提高全校师生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创建平安校园,3月4日上午,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马兰兰、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闫小超、河南华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松杰三位同志来到我校,进行了“法治课堂进校园”活动。本次讲座由李校长主持,刘律师主讲,为我校学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教育课。</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讲座中,刘律师根据社会实际和学生年龄及心理特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多个真实典型案例,从法律的视角,阐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教育同学们要懂得自我保护,要遵纪守法,做到既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培养广大师生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刘律师提示同学们,遭遇暴力伤害,不要独自一人承受恐惧和痛苦,更不能以暴制暴,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必要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在讲座中还实际列举了一些违法犯罪的现象和事实,给在座的每位同学都敲响了警钟。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同学们全神贯注,认真聆听。在知识竞赛环节,学生回答踊跃。</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最后,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马兰兰做总结性发言,她说,校园欺凌不仅会给孩子们的肉体带来伤害,更会给孩子们的心灵造成不可抹去的阴影。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认识到了校园暴力的危害,并懂得该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要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马股长、闫主任、刘律师等同志为学生们发放学习用品。</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活动,同学们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拓宽了法律知识面,增强了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学生们进一步认识到宪法和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对创建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着重要作用。</span></p> <p class="ql-block">图文编辑:王小乐</p><p class="ql-block">初 审:李小金</p><p class="ql-block">终 审:刘俊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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