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明長城雉堞(垛口)由長短尖磚及垛口石垒砌,垛口石多以整块石料制作而成,总体呈長方形,正面两側呈坡形,中間形成一个脊,两侧略低,共同形成尖垛形,中間有孔,直径約1-2厘米,深約2-3厘米。关于这些孔洞的用途,曾有認為是“插旗”的,還有認為是用来稳定一種小型火器,即佛郎機的。但这些説法,未見相关文献記载。老萧根據現查詢到的文献及圖説考証,城墙雉堞(垛口)石上現所能見到的孔洞,如其深度小于15厘米,孔徑小于2厘米。这样的深度及孔徑,不可能是安插佛朗機鐡信的孔洞,而是安置在雉堞(垛口)石上一種防禦設施“牌堵”的“轉軸插孔”。由于这種“小孔”類于連接表层和内层而不贯通整板的导通孔,故老萧暫名其為“盲孔”。然否?惟讀者諸君詳查之。</p> <p class="ql-block"> 明·戚継光<span style="color:rgb(1, 1, 1);">《紀效新書》記載:“</span><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牌堵</b><span style="color:rgb(1, 1, 1);">,擋于垛口的木牌,中有軸,可轉動,亦可取下。”——</span>中華書局2001年版十四卷本。</p><p class="ql-block"> 按明戚継光此條記載,為了保護長城雉堞(垛口)的軍士免于城外(下)敵虜的射撃,于雉堞(垛口)安置一種木牌,这種木牌,叫做“牌堵”,為了稳定这些“<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牌堵”,</b>需要有可轉動的“<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軸</b>”。而这些可以“轉動”和可以“<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取下</b>”的軸,需要有一个“<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固着點</b>”。这个“<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固着點</b>”即雉堞(垛口)石(或磚)上的小“<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孔洞</b>”。長城雉堞(垛口,包括箭窗)石中間的“<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孔洞</b>”,即固定“<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牌堵”</b>中間木軸的一種設施。</p> <p class="ql-block"> 明·楊一清《皇明經世文編》卷116“經理邊防”記載:“每墙一丈,開垛口一處,安置<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轉關遮板</b>。”</p><p class="ql-block"> 这種“<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轉關遮板</b>”,當即与戚継光所云之“<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牌堵</b>”類似的一種雉堞(垛口)防禦装置。</p><p class="ql-block"> 明·戚継光《紀效新書》“城制解”記載:“垛必髙六尺,每垛相去,<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牌堵</b>中分,净七尺五寸,垛口一尺各分五寸,連垛空八尺,八丈十垛,八十丈百垛,俱官尺。”</p><p class="ql-block"> 所謂“<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牌堵</b>中分”,大致言“牌堵”的尺寸。但因这類装置多為木貭,曆几百年風霜雨雪,現很難見到实物遺存了。</p> <p class="ql-block"> 明嘉靖年間尹畊《乡約》【堡制敵臺悬板】記載:“今制,臺髙三丈,髙于垣一丈,收頂方二丈,皆東西直出陴墙至三尺而止,順立柱木二尺余,上加横木复為墙尺許,中空,<span style="color:rgb(1, 1, 1);">编置</span><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木牌</b><span style="color:rgb(1, 1, 1);">,外加附眉,内加</span><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轉撥</b><span style="color:rgb(1, 1, 1);">,或開或閉,惟我所欲。虜注矢于此,吾則启牌于彼。夫陴畏注矢者,陴口一定也。牌啓無常,斯不畏注矢矣。</span>此專為發火器与矢,若夫砲石,則逾墙四出,不必凝望忖度也。”</p><p class="ql-block"> 尹畊这里所云之“<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木牌</b>,外加附眉,又内加轉撥,或開或閉”者,當亦為戚継光所云之“<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牌堵</b>”之類。</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可見,應對城外(下)“虜注”的鏃矢,这種安有“轉撥”、“或開或閉”的“木牌”是比較有效的防御器械。敵虜射撃的时候,就閉牌于此,啓牌于彼;牌啓閉無常,就不怕敵虜射撃了。这種木牌,專門為施放火器和弓箭,如果是施放大型火炮,就可以擡髙炮口,越過雉堞(垛口)射撃,不必从雉堞(垛口)“忖度”了。可見,在雉堞(垛口)安置木牌,一則可以遮擋城外(下)敵軍射来的箭镞,一則可以進行較好的瞭望啓閉,發射弓弩及撃發小型(如鳥銃)火器。</p> <p class="ql-block"> 《明熹宗实录》卷68,3215—3216,天啓六年(1626)二月乙亥,禦史王珙疏陳城守之畧:“一,修造<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城垛望門</b>。城上窺賊,必從垛口窺之,恐賊以一矢相加。當於各垛口中加置<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小板門</b>,門中開一<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小孔</b>,<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大如碗</b>。則我兵可以撃賊,而賊不能加我矣。”</p> <p class="ql-block"> 所謂“城垛望門”、“小板門”,當即“牌堵”類“木牌”,其主要功用是保護城墙雉堞(垛口)軍士免于城外(下)敵虜“神箭手”射撃,逹到“我兵可以撃賊,而賊不能加我”的目的。而安置稳定雉堞(垛口)“牌堵”、“望門”、“小板門”等轉軸的設施,即位于雉堞(垛口)石上的孔洞。</p><p class="ql-block"> “小板門,門中開一小孔,大如碗”,言雖于雉堞(垛口)安置“牌堵”,仍可以由小孔中“睥睨”城外(下)之敵虜矣。</p> <p class="ql-block"> 明代火器在城防和野戰等軍事行動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随着火器制造技术不断改进和創新,火药的制備、火炮、火銃等火器的种类的不斷增多,火器的威力和精度也不斷提高。</p><p class="ql-block"> 明·焦勖《火攻挈要卷上》記載:“軍中所恃以無敵者火攻是也,先聲能奪人之氣,隔地能傾人之命,一丸之弹可以毙萬夫之將,一囊之药可以敗百千之兵,誠兵器之首利,御敵之前鋒也。”</p> <p class="ql-block"> “佛朗機”者,系何物事?佛郎機,乃15世纪后期至16世纪初期欧洲一种火炮,由葡萄牙人傳入明朝,明人称葡萄牙為“佛郎機”,故名。該炮由炮管、炮腹、子炮三部分及在炮尾負責轉向的舵杆構成。</p><p class="ql-block"> 《明史·外国传六·佛郎機》:“佛郎機,近满剌加。 正德中,据满剌加地,逐其王。十三年遣使臣加必丹末等貢方物,請封,始知其名。” 所謂“满剌加”,即“马六甲”。</p><p class="ql-block"> 正德十二年(1517)御史何鳌奏疏:“佛郎機,最号凶詐,兵器比諸夷獨精,前年駕大舶突进廣東省下,炮銃之聲,震動城廓。”</p><p class="ql-block"> 明嘉靖二年,明军逐走葡萄牙海盗,缴获一種火炮。“官军得其礮,即名为佛郎機,按察司副使汪鋐进之朝。”</p><p class="ql-block"> 汪鋐言佛朗機威力:“臣窃惟佛朗機凶狠無状,惟恃此銃。銃之猛烈,自古兵器未有出其右者。用之御虏守城,最为便利。請頒其式于各邊,制造禦虜。” </p> <p class="ql-block"> 佛朗機于明嘉靖年間引進、利用及有所改進与創新。</p><p class="ql-block"> 明·茅元儀《武備志》記載:“其制出于西洋藩國,嘉靖年始得而傳之。”“中國之人更運巧思而变化之,擴而大之以為發鑛。發鑛者,乃大佛狼機也。約而精之,以為鉛錫銃。鉛錫銃者,乃小佛狼機也,其制雖若不同,实由以此生生之耳。”</p><p class="ql-block"> 《明史·朱紈傳》記載:“承平久,奸民闌出入,勾倭人及佛郎機諸国入,互市。”</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 明·孫元化《西法神機》卷上【造小佛郎機法】記載:“以熟鐡椎击為子母銃,約共重三十余斤,口徑一寸,母銃管長五尺,子銃管長五寸,做雌雄簨,銃槽及尾条長八寸,子銃后門長五寸,見方二寸。煉鐡貴精,合筒貴密。母一而九子,子銃之管与母銃之管等,母銃前管与后等。弹必合口,口必合底,不得任意寛窄,以致臨用忙迫。口厚四分,腰厚六分。銃尾距銃身二尺五寸處為銃耳,徑八寸。用鐡作半圆丫架,以承銃耳,竖于如意車面左右横木之中。鐡架長一尺,徑一寸,而末尖之點放几,銃低昂,左右咸使合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 所謂“鐡制半圆丫架”,即佛郎機的支撑架。丫架与佛郎機的銃耳相接,以横木輔助稳固,使佛郎機炮身得以利用这个支撑而可以进行俯仰的角度調整,竪于横木以保证左右的角度調整,用以控制射程、减少射撃死角,提髙命中率。</span></p><p class="ql-block"> 孫元化所介紹的是一種“子母銃”。河北秦皇岛海港區駐操营鎮板廠峪長城博物馆内,收藏一架佛郎機,即為子母銃。母銃為鐡制,長176厘米。鐡丫架長(至炮耳下)30厘米。尖至圆挡,鐡信長16厘米,徑3厘米。 </p><p class="ql-block"> 現長城雉堞(垛口)石上的孔洞,大多深僅2厘米,直徑1厘米(近期修复的如山西鎮雁門關的雉堞石除外),難以插入“長一尺,徑一寸”的“丫架”。據此推斷,这樣的孔洞,不是用来施放佛朗機等火器的,而是安置“牌堵轉軸”的。</p><p class="ql-block"> 或曰,長城雉堞(垛口)石上的孔洞,是施放小型佛朗機的。如明·茅元儀《武備志》記載,佛狼機有五个型號。其小型佛朗機炮主装霰弹,大型佛朗機炮,不但可以装霰弹,还可以使用实心炮弹。</p><p class="ql-block"> 《明史·兵志》記載:火器“大小不等。大者發用車,次及小者用架、用桩、用托。大利于守,小利于戰。随宜而用,为行軍要器。” </p><p class="ql-block"> 即體量比大的佛朗機,因比較笨重,行軍必須車載,利于防守,而不利于野戰;體量小的,便于携帶,而利于野戰。但也須“用架、用桩、用托。” </p><p class="ql-block"> 而这些“架”、“桩”、“托”,显而易见,其并不适宜長城雉堞(垛口)石上的孔洞。</p> <p class="ql-block"> 明·茅元儀《武備志》載:“后汪誠齐鋐為兵部尚書,請于上,鋳造千餘,發与三邊。其一种有木架而可低可昂、可左可右者。中國原有此制,不出于佛狼機,每座約重二百斤,用提銃三个,每个約重十两,其機活動,可以低、可以昂、可以左、可以右,乃城上所用,守营門之器也。” </p><p class="ql-block"> 这種有“其機活動,可以低、可以昂、可以左、可以右,乃城上所用,守营門之器也”,确是可以在城墙雉堞(垛口)或敵臺箭窗施放。但也要置于“木架”之上(如圖),而不可能是插于雉堞(垛口)石的孔洞之中。 </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span>明·<span style="font-size:18px;">王鸣鹤</span>《登曇必究》“佛郎機式”:“此器曾于教场中试之,止可百步,海船中之利器也,守城亦可持以,征戰則無用矣。后汪誠斋鋐為兵部尚書,請于上鋳造千餘,發于三邊。其一種有木架而可低、可昂、可左、可右者,中国原有此制,不出于佛郎機。”</p><p class="ql-block"> 由图可见,<span style="font-size:18px;">“一种有木架而可低可昂、可左可右者”,為“</span>中国原有此制,不出于佛郎機。”應該是一型號比較小的火銃,比較便携帶,安“有木架而可低、可昂、可左、可右”。这種火器,其实也不适宜長城雉(垛口)石孔洞施放。為了更好地在長城防禦上施放火器,明張夢鲤發創出一種具有很多大小不一射孔的“銃炮墙”。</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 王鳴鶴,明山陽(今江蘇淮安)人、武科進士、驃騎將軍。萬曆二十七年(1599)刊行《登曇必究》。</span></p> <p class="ql-block"> 佛郎機一般是在尾部安插一根木把手柄,用来調整方向。或者以木架或木凳作为炮臺,在木架或木凳上鉆一孔,鐡信插入孔中,以保証佛郎機的上下左右灵活運動。 但这些“鐡信”是無法插于城墙雉堞(垛口)石“孔洞”之内的。 </p><p class="ql-block"> 明·戚継光《紀效新書》:“舟師篇”佛郎機“預將船舷上凿孔,可容鐡信,髙下左右利便活動。”卷三“校火器”佛郎“機架倏髙倏低,倏左倏右,是否活便。” </p><p class="ql-block"> “活便”,為衡量机架与孔是否合适的标准。據説,板廠峪所藏佛郎機上,鐡信長16厘米,圆擋直徑5厘米。可見,長城雉堞(垛口)石上的孔洞,其深度必須長于鐡信的長度,即16厘米;孔洞的直徑必須大于圆擋的直徑,即5厘米。这样,才能使佛郎機的鐡信左右旋轉,靈活機便。 </p><p class="ql-block"> 由是可知,長城雉堞(垛口)之上的孔洞,适宜施放佛朗機的,必須“深16厘米,直徑5厘米”才可。那些不符合这个尺寸的,就不是安置佛朗機鐡信,而是安置雉堞保護設施“牌堵”的。</p><p class="ql-block"> 明·戚継光《練兵实紀·雑集》卷六【敵臺解】:“每臺一座,設備軍火器械什物:佛狼機八架,子銃七十二門,鐡閂二十四根,鐡錘八把,鐡剪八件,鐡錐八件,药匙八件,鐡送八根,圆木座八个。” </p><p class="ql-block"> 現所見長峪雉堞(垛口)石上的孔洞,其深度和徑度,满足不了佛郎機鐡信左右靈活轉動的需要,即使洞深和洞徑可以满足插入的須要,也可能因發射火藥时的後座震動而開裂。故,長城雉堞(垛口)石上的孔洞,不應該是用于安置佛郎機鐡信,而是安置牌堵的。</p><p class="ql-block">圖為《武备志》一書配图。</p> <p class="ql-block"> 这種火銃,“其機活動,可以低、可以昂、可以左、可以右,乃城上所用,守营門之器也。”</p><p class="ql-block"> 明嘉靖年間唐顺之言:“兵技,第一大佛郎機,其次鳥銃,又其次弓矢。”</p><p class="ql-block"> 明隆慶年間胡宗宪言:“城守之器,佛郎機......最利,弓弩次之,到用刀斧,是最下策矣。”</p><p class="ql-block"> 1529年,时任兵部尚書汪鋐疏:“今塞上墩臺城堡未尝不設,乃寇来辄遭蹂躏者,盖墩臺止瞭望,城堡又無制遠之具,故往往受困。当用臣所进佛郎機。其小止二十斤以下,遠可六百步者,則用之墩臺。每墩用其一,以三人守之。其大至七十斤以上,遠可五六里者,則用之城堡。每堡用其三,以十人守之。五里一墩,十里一堡,大小相依,遠近相應,寇將無所容足,可坐收不戰之功。”</p><p class="ql-block"> 明嘉靖年間張夢鲤发明“炮墙”,則捨棄了“桩”、“架”、“托”,而在大小不一的“銃眼”對外射撃。</p><p class="ql-block"> 但一些銃(炮)墙,是構築在墙外(下)的。《皇明世法录》卷五十九《薊鎮·邊防》記載:“放銃,俱在墙外,每位于近臺下邊墙开暗門一處。一則便于放銃,一則便于出軍。”</p><p class="ql-block"> 圖為明薊鎮古北路司馬臺長城上的“銃炮”墙。</p> <p class="ql-block"> 徐光啓在天啓元年(1621年)七月奏疏言重型佛朗機的威力:“夫兵器之烈,至一發而杀百千人,如今日之西銃,極矣,無可加矣。”</p><p class="ql-block"> 圖為明薊鎮古北路司馬臺長城上的“銃炮”墙。</p> <p class="ql-block"> 圖為明薊鎮古北路司馬臺長城上的“銃炮”墙。</p> <p class="ql-block"> 圖為明薊鎮古北路司馬臺長城上的“銃炮”墙。</p> <p class="ql-block"> 在这樣的“銃炮”眼向外射撃,估计是不用“桩”、“架”、“托”等,而是托在大小不一的“銃眼”上,對外射撃。</p><p class="ql-block"> 圖為明薊鎮古北路司馬臺長城墙體上的“銃炮”孔眼。与現代地堡的射孔不同,特征是内方外圆,内大外小。</p> <p class="ql-block"> 明薊鎮古北路司馬臺長城上的“銃炮”墙上的“銃炮”孔眼。</p> <p class="ql-block"> 明薊鎮古北路司馬臺長城上的“銃炮”墙上的“銃炮”孔眼。</p><p class="ql-block"> 圖為明薊鎮古北路司馬臺長城墙體上的“銃炮”孔眼。与現代地堡的射孔不同,特征是内方外圆,内大外小。</p> <p class="ql-block"> 薊鎮石門路大毛山下長城雉堞(垛口)石上的“小孔”,因其深度和徑度的浅小,既不是用来“插旗”的,也不是用来施放“佛朗機”的,而應是安置“牌堵”的。</p> <p class="ql-block"> 这樣淺而小的孔,安置牌堵或是可以,是而無法施放佛朗機銃炮的。</p> <p class="ql-block"> 这樣淺而小的孔,安置牌堵或是可以,是而無法施放佛朗機銃炮的。</p> <p class="ql-block"> 这樣淺而小的孔,安置牌堵或是可以,是而無法施放佛朗機銃炮的。</p> <p class="ql-block"> 这樣淺而小的孔,是無法施放佛朗機銃炮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