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和民国及1949年前后地契

大文化使者

<p class="ql-block">  国家一级文物 定级标准。古代地契契尾、田亩钱粮簿册、红白契约和清代民国邮票、印花税票等都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文物。<b style="color: rgb(237, 35, 8);">全套地契都是唯一的,不可复制的。</b></p><p class="ql-block"> 所藏清代(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洪宪朝、民国期间、租界、康德朝、解放区、解放初期等契约文书十六件,其用字、行文、用印、纸张、印花税票诸方面符合当时规制,均为契约文书原件。它们是研究清代以来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经济史的重要史料,被文化部《文物出口鉴定参考标准》明确规定为"不论年代,一律不出口"的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收藏价值。</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有偿转让,请与发给你地契的朋友联系。</b></p> <h3>第二十五:档案文书从某一侧面反社会生产关系、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土地、人口、疆域变迁以及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事迹的历代诏谕、文告、题本、奏折、诰命、舆图、人丁黄册、<b style="color: rgb(237, 35, 8);">田亩钱粮簿册、红白契约、文据</b>、书札等官方档案和民间文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h3> <h3>清代顺治年间的土地丈量契约。契约的中缝上端印有顺治二字。</h3> <h3>清代康熙雍正时期的地契契尾。</h3> <h3>清代乾隆时期的地契契尾。</h3> <h3>清代嘉庆时期的地契契尾。</h3> <h3>清代道光时期的地契契尾。</h3> <h3>清代咸丰时期的地契契尾。</h3> <h3>清代同治时期的地契契尾。</h3> <h3>清代光绪时期的地契契尾。</h3> <h3>清代同治时期的地契契尾。</h3> <h3>  中华民国十三年五月三十日的买契,带有民国政府察哈尔蔚县一分印花税票,确认清代宣统三年的官契。</h3> <h3>中华民国时期的地契。</h3> <h3>解放后河北省人民政府时期的地契。</h3> <h3>2009年12月25日,北京晚报发布了山东发现光绪时期的地契。</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