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李谦和《甲辰年寄语》(之三)</p><p class="ql-block">“元宵之夜”的无奈</p><p class="ql-block">四十年前,我在一家县级小报当副总编辑。当时年青,有上进心,想做好工作得到提拔,所以总是尽心尽力地干。元宵节过后的一天,县委办公室的一位秘书送来一件书记的书法作品,要求制版放在报眼位置。我一看,书法俊美,内容是首小诗,也可以,但题目“元宵之夜”不妥,就对来人说请书记改为“元宵”或“元宵节之夜”,重写一下。来人没说什么拿上走了。后再未送来,也未与我联系。我不明白是来人没把我的意见转告给书记,还是书记不接受我的意见拒绝重写。当时我心惴惴不安,想找那位秘书追稿,也想过直接找书记,但都觉得欠妥,于是便静静等待,结果书记的书法作品最终未能见诸报端。</p><p class="ql-block">此事过后不久,我在报上编发了一组县委对台办公室送来的表扬台胞的稿件。有人给我掏耳朵,说书记认为所表扬的个别台胞的事失实,批评对台办采访不认真,不准确,报社编发把关不严。我想这可能是“元宵之夜”的后溢效应,但我对谁也没说,只压在心底,继续如常工作。</p><p class="ql-block">我是一个近乎蠹虫的书呆子,虽不信仰孔子,但崇拜孔子。子路向孔子请教如何伺候君王,孔子说“勿欺也,而犯之。”翻译成现代话,就是“不要使用欺骗的手段啊!但是,为了当好臣子,可以实事求是地直率地讲一些在国君听起来不顺耳的话,或者做一些在国君看来不近人情的事。”我做县报副总编,自视自己为“臣子”,书记为“国君”,发现“元宵之夜”的不妥而“犯之”,这本是既顾及书记颜面,又对报纸水平负责的善举,却未被理解。我编发的对台办提供的报道台胞的稿件被“失实”以后不久,我因别的“违纪”问题被免去副总编职务。</p><p class="ql-block">“元宵之夜”的无奈对我刺激太重。从2003年开始,我请女儿协助我整理学习研究《论语》,到2010年完成长达33万字的专著《论语重编》全稿,请曾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三晋文化研究会会长的李玉明做了序言,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我书中对前辈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中的观点提出近百处商榷意见。我的马列恩师、原中共忻州地委党校已故老校长赵光清教授,一字一句研读并批阅了全书,在附录中发现一个印刷错字:把“弋”错印成“戈”了。我书出版后不久,我在网上看见,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也把我书列入国学研究生必读的十三部参考书之中。</p><p class="ql-block">“元宵之夜”那年,我的年柱恰值流年太岁,但我行善无咎,故未遭遇大害。分明太岁也会犯错。</p><p class="ql-block">现在回想起来,若没有“元宵之夜”的无奈,也许我就不会有《论语重编》行世。由此可见,应以平常心对待一切,因为任何经历都是财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