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2024年2月2日上午9:00时,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在局会议室举行榆中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世雷主持听证,共邀请27个代表,分别为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和20个乡镇及相关人员参加听证。</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听证会上刘世雷副局长介绍了本次榆中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听证代表对榆中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分别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及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答询,各位听证代表均同意本次成果,仅提出一些修改完善的意见。</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本次榆中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对榆中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技术承担单位根据听证会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对不足方面进行完善,修改后我局将呈报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的内在要求。开展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的关键环节,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和《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3〕2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榆中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