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帝王政治异同

路上老僧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东西方帝王政治的区别</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b></p><p class="ql-block"> 中国春秋到战国,分久必合的这些大变局,可能与中国周王朝大一统在封建割据礼崩乐坏中解体,在公侯争霸春秋战国之交的乱局走向一统的大帝国相关。所谓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用坚固的城池和强大的军队开疆拓土合纵连横争夺天下霸权,保卫和扩大自己的世袭权力,巩固拓展自己的世袭江山,最终秦始皇行商韩之法,富国强兵,鼓吹霸道统一天下,在天下苦秦久也,函谷一炬,秦地尽为焦土,秦帝国二世而亡。</p><p class="ql-block"> 汉帝国为了防止名义上的中央王朝解体崩塌,群龙争首的乱象出现,一方面明里遵循儒教教化民众,暗中执行严刑峻法,在思想和行为上控制民众,免得民间创行乱教,鼓动暴民的造反,危及江山社稷的安危。此时,由乱到治的历史正好和罗马帝国由王政到共和再到帝国的时间相衔接。</p><p class="ql-block"> 李维(公元前59年——公元17年)是古罗马的历史学家,生活在共和国解体,帝国初创的奥古斯都时代。后来成为帝国元首“第一公民”奥古斯都的宫廷御用文人。后人往往将奥古斯都称为帝国的首任皇帝,实际上的独裁者,之所以不翻译成中国的皇帝,其实还是与东方的皇帝有很大区别。《塔西佗:编年史》的翻译者王以铸也是多种罗马君主传记的译者,他解释道:</p><p class="ql-block">“译文中所用的‘皇帝’、‘皇子’之类的词都是一种假定的译名,和中国历史上的‘皇帝’、‘太子’等等不是一回事,中国的‘皇帝’无论历史背景、理论上和法理上的依据而论都不是对等的。二十年前译者之一的翻译的《古代罗马史》时曾建议用‘元首’的译名,但这又同罗马帝国的名称有格格不入之感。在有更合适的译名出现之前,我们暂时还是沿用了旧的译法,读者只需了解这是披着共和外衣的个人专政就可以了。”[1]</p> <p class="ql-block">  李维的罗马史(即《建城以来》)充满了大量共和国英雄的事迹,充斥了对共和国英雄的赞美和歌颂。但是,他又是元首的宠臣,但他绝不是汉语意义上的臣子,他可以保持政治立场的独立性来书写历史,始终保持了对与恺撒家族势不两立的共和英雄庞培以及刺杀恺撒凶手布鲁图斯和卡西乌斯等人同情和歌颂,这样的观点后来影响到他的学生暴君卡里古拉死后继位的克劳狄乌斯皇帝历史观。这位被目为“白痴”的学者皇帝、历史学家实际是绝顶聪明的乱世韬晦者、避祸隐匿者,宫廷政治权谋黯黑的洞悉者,岂能不懂得趋利避害明哲保身的重要性。有着皇家显贵身份的他,只能以吃喝玩乐弱智花花公子的假面示人,待到野心勃勃的皇家子弟为争夺帝位自相残杀殆尽,他才在近花甲之年登上皇帝宝座,却成为最有作为的罗马皇帝之一。他利用宫中存放历史资料甚至恺撒和奥古斯都家族的私人笔记撰写一部共和时期的历史专著,由于题材敏感遭到皇太后小安东尼娅坚决制止。因为这必然暴露尤里乌斯家族、安东尼乌斯和克劳狄家族许多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作为安东尼和屋大维娅的女儿的母后是不能同意儿子的著作为这些显赫家族脸上抹黑的。而且他的外祖父奥古斯都始终认为自己是所有罗马传统,包括共和国制度的继承人,在治理帝国的政治实践上,却改变了共和传统的做法。他们都清醒地认识到,罗马荣耀大半出自共和国,切割掉共和国传统,切割掉罗马精神这一厚重的内涵,反而是对他所创立的罗马君主制度的否定。</p><p class="ql-block"> 这不是说,奥古斯都没有修改共和国制度以适应君主制的政治和文化需要,而是保证政权合法性的必需。李维对待历史的态度应该和奥古斯都是一样的,即在原则上、对外宣传上尊重共和国的传统,警惕和蔑视试图借助民粹暴徒达到满足自己政治野心的阴谋家比如喀提林等人篡夺祖先政权的目的。因此,表面上对共和国的理论家西赛罗始终满怀着崇敬之情。</p><p class="ql-block"> 与此同时,无论奥古斯都和李维,作为那个时代政治文化的主要缔造者,都愿意接受罗马制度的变革。罗马共和国之后的巨大社会变革在西方学者眼中无疑标志着君主制的产生,但是这一制度是由共和传统中逐渐萌生和破土而出的,应该也不同于世界其他文明的君主制度。所以人们不应该用“皇帝”这个称呼来翻译界定罗马帝国统治者的头衔。其实他们始终没有建立明确的世袭制,长期保留着元老院,也没有系统地消除各地历史悠久的和强大的自治制度和文化,包括不同类型的贵族和市民会议,没有克服古代常见的通讯和交通原始的状态,企图对于广大边远地区和被征服的殖民地区进行深入的微观管理。[2]</p><p class="ql-block"> 这样制度多少影响到有罗马教皇控制的教皇国的中枢皇位传承和主教团会议的选举制度,以及对于教皇国内部的主教区管理和主教选举和对违法主教弹劾审判制度。以及贯彻了对于神职违法人员由世俗和神职人员组成的大陪审团进行公开审理的制度,以世俗道德法律对于天国使者的行为进行制约。</p><p class="ql-block"> 至于罗马帝国西部政权覆灭后由法兰克贵族整合的墨洛温王朝到加洛林王朝的改朝换代,其中也渗透着罗马王政、共和、帝政时期依然保留着的上层贵族内部的国政会议的民主决策机制,即使王国实权人物宫相的产生也是公侯会议民主拥戴的结果,同时教会的默许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高层贵族的拥戴和教皇或者主教加冕和涂抹圣油的仪式一直是王国政权合法性的象征,墨洛温王朝的宫相铁锤查理是王国军政权力的把控者,到他的儿子矮子丕平三世利用武力绑架墨洛温王朝的末代君主希尔德里克三世,将其幽禁于图林根的黑森林修道院中,最终以武力胁迫公侯会议的拥戴,事先得到了教皇扎加力的默许。其实是一场国王和教皇的政治交易。面对意大利伦巴地人的不断侵扰,教皇急于借助矮子丕平的军事实力对抗伦巴地王国的入侵,于是矮子丕平的政变成功,由是法兰克加洛林王朝登上历史舞台。矮子丕平在征服了伦巴地人之后,趁势将获得的意大利中部的土地捐献给了教皇,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丕平献地”事件,从此教皇国出现在世人面前。</p><p class="ql-block"> 公元753年新当选的教皇斯蒂芬二世冒着风雪翻越阿尔卑斯山从罗马来到巴黎近郊的圣丹尼修道院为丕平三世涂抹圣油并将金色的王冠戴上矮子丕平黑发如油的头顶。</p><p class="ql-block"> 公元768年矮子丕平将一个统一的法兰克王国交给他的长子查理曼,这样法兰克的两任国王矮子丕平和查理曼大帝均成为教皇国的屁护者。</p><p class="ql-block"> 公元794年教皇利奥三世在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欧洲宗教会议上受到道德败坏指控,主教们联署提出罢黜教皇的议案,教皇逃到了亚琛,希望欧洲最有权势的国王查理曼能够在宗教陪审团审理此案时帮忙洗刷他的冤屈。其实,这位天主在人间的神使利奥三世,虽是主教团选举产生,但是绝非道貌岸然的圣徒,他在生活上的道德沦丧几乎和世俗皇帝查理曼大帝不相伯仲:</p><p class="ql-block">公元795年至816年在位的利奥三世是人们认为非独身的另一个教皇。据说有两个姘妇经常与他暗中往来。虽然他的教廷枢机主教一致通过当选。但是他并不受罗马贵族的拥戴与欢迎。一天在去做弥撒的路上,他遭到一伙人的伏击,这伙人猛杀乱砍他的面部。他们企图挖出他的舌头和眼睛,但是没有成功。据说那伙人是几个贵族花钱雇来的暴徒,也许是利奥不该遭此劫难,正当千钧一发的危险时刻,从他来的那条路上突然冲过来一支马队——其实还不是为保护教皇而来——就把那伙人冲散了,使他得救于侥幸之中。三五年的教皇生涯中,他就遭受了不少怨恨,树起了不少仇敌,当他于公元799年秋天正式地被罢免之后,就被锁在一个修道院里。后来只是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才设法逃了出来,并且历尽艰险,躲避开多次搜查和追捕,逃到了法兰克国王查理曼那里寻求庇护。</p><p class="ql-block"> 反叛者的代表们出现在查理曼的宫廷中,谴责利奥三世犯有通奸罪和作伪证的罪行,这指控被认为证据确凿。这时,查理曼不得不把利奥三世献出来当面对质。但是利奥对这些指控自感心虚,为了给自己寻找一条生路,他又不得不为自己辩解。[3]</p> <p class="ql-block">  查理曼将利奥三世又送回了罗马,组织了法国和意大利的枢机主教组成的陪审团对此案件进行审理。公元800年圣诞节的前夕,查理曼大帝亲赴罗马,上身穿希腊贵族托加袍,身披罗马皇帝紫袍,脚蹬罗马皇帝恺撒红色小牛皮靴,开始充当审判团首席法官,主持公开审判教皇,陪审团由萨尔茨堡和科伦大主教、三位法兰克主教和三位法兰克显贵组成。教会的显赫人物和罗马的贵族均聚集到此,会场鸦雀无声,场外部队戒备森严。在圣彼得大教堂的讲经坛上,教皇按着圣经起誓他是无罪的,并振振有词地进行了自我辩护,这就是宗教史上著名的“无罪誓言”,无人反驳。于是查理曼大帝宣布利奥三世无罪。</p><p class="ql-block"> 于是教皇得救。次日被拯救的教皇,立即投桃报李为法兰克国王隆重颁发耶路撒冷城和各圣地保护权,为第一位欧洲皇帝加冕,称他为“罗马人的王”。在这个时候,查理曼就自称为罗马帝国奥古斯都的继承者。国王就变身为帝国的皇帝了,他的势力范围几乎达到过去西罗马帝国的边界,完全可以和东罗马帝国的拜占庭平分秋色,这就是神圣罗马帝国肇始的来源。</p><p class="ql-block"> 当利奥将神圣罗马帝国皇冠戴上查理曼头上时,他又以效忠的形式跪在皇帝面前,他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跪在皇帝面前的教皇。在查理曼最后统治的那段时间里,他常和利奥打交道,曾经劝说过利奥不沾女人,少惹麻烦。利奥努力使自己不喝酒,尽量避开是非,虽然查理曼这个罗马教廷最大的庇护者——并没有多大的权威在性道德问题上教育别人。因为他自己就不那么检点,他与他的第一个妻子离婚,又与第二个妻子结了婚,并生有六个儿女,最后也抛弃了她。接着又与第三个妻子结婚,第三个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女儿,且他还有姘妇所生的另外一个女儿,他的第四个妻子无儿无女地死去了。因耐不住寂寞,他又搜寻并拥有了四个情妇来安慰自己。</p><p class="ql-block"> 直到查理曼因病去世,他靠多年征战赢得的多民族帝国才由他的三个儿子裂土为王分裂成德意志、法兰西、勃艮第等多个王国。然而,查理曼这些子孙形成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必须经过十七名由公侯、主教组成的选帝侯会议投票才能产生皇帝,这也许就是欧洲民主继承罗马共和和帝政时期高层贵族式民主体制余韵不绝。到了加洛林王朝的马克西米连皇帝时期,虽然穷兵黩武帝国已到破产的时候,皇帝依然勾结财团富格尔家族以矿产、领地、庄园作抵押借贷贿赂17名拥有选举权的红衣主教和选帝侯为自己的孙子查理五世参与竞选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预作了安排。正因为皇帝的权力受到教会和选帝侯会议的牵制,因而皇帝统治欧洲并不是绝对的。形成教会、宫廷和贵族骑士三角制约和相互的牵制。这就是亚瑟王受到神巫梅林和圆桌骑士会议牵制的人间翻版。故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评论道:</p><p class="ql-block"> “这个国家过去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现在还是这样称呼,但它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罗马的,更不是什么帝国。”</p><p class="ql-block"> 一般史家认为神圣罗马帝国的起始就是查理曼在公元800年圣诞节对于教皇奥利三世的审判的那场政治交易而加冕为罗马皇帝开始到拿破仑征服欧洲重整欧洲国家体系的1806年终结,帝国在形式上宣告解体。然而,帝国对于欧洲政治的影响依然存在,可以看作对于罗马帝国在历史中的回声。查理曼帝国的原初边界始终难以确知。尽管帝国后来丧失了大量土地,但也在其他地区征服了拓殖了许多土地,帝国总其起始和皇位更替一样是在变化当中的。在帝国全境,皇帝的权威远未达到中国秦皇汉武,唐、宋、元、明、清大一统的地步。其规模和统治区域也未能达到罗马帝国的全盛时期。</p><p class="ql-block"> 一直以来皇帝都只能直接统治80万平方公里的地区,这是归其所属的王朝领地,可作为遗产传给继承者,但皇帝头衔不能世袭,皇帝只能选举产生。皇帝头衔的选举性质表示,其根源在于日尔曼早期的王权,这也是帝国与欧洲其它君主制大国共有的一个特征,尤其是新堪的纳维亚半岛各王国、波兰及教皇国。在教皇国,枢机主教就是教会诸侯,新教皇由他们负责投票选举产生。与之类似,皇帝由作为诸侯的选帝侯选出。通过一种由所有权、封建领主权、习惯权利、王朝权利和宗教权利组成的复杂制度,确立程序。这些选帝侯和其他诸侯、大封建主、教士、宗教机构、自治城市与乡村公社一道分享帝国余下的土地。这些领地的统治者中有一部分势力更为强大,如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北德意志的霍亨索伦王朝,他们统治着或者说逐渐统治着皇帝名义的管辖权之外的领地,这使得帝国的政治触角延伸到其它欧洲国家内部,进一步加强了帝国边界的普遍不确定性。使得局面更加错综复杂的是,皇帝还宣称自己是统一的基督教欧洲的最高世俗代表,与教皇的最高宗教管辖权相对应,位于欧洲所有统治者之上。[4]</p> <p class="ql-block">  当时,雄踞西方,地跨欧亚非三大陆的罗马帝国是世界上唯一能够与东方的汉帝国分庭抗礼的的大国,它们当时各自是东西方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中心,又是最高文明的代表者。但陷于地域文明的封闭性,信息的闭塞和交通的阻隔,相互并没有什么交往,相互了解甚少。据我国史书记载,公元97年即东汉永平九年,甘英曾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我国当时对罗马帝国的称呼),但实际未到达罗马,直到波斯湾一带遭遇大风暴而返回。公元166年东汉恒帝延熹九年,则有自称奉大秦皇帝安东尼之命的商人来到中国。按照当时罗马帝国的统治者为马可·奥勒留和路奇乌斯·维努斯双皇帝统治下,均属于安东尼王朝的末期。不过此后双方没有进一步的交往。</p><p class="ql-block"> 把罗马帝国和我国汉帝国作一番比较,我们会发现二者之间的差异。汉帝国继承了秦朝创立的大一统基础,所谓的封建只是帝国一统前的某种统战手段,随着异性王韩信、彭越被翦除,同姓王吴楚七国之乱被镇压,所谓封国只是坐享俸禄的形式而已,大一统的基础随着“独尊儒术”的思想一统,在法家严刑峻法的护佑下,帝王唯我独尊的专制格局已经牢固坐实,无人可以挑战。在理论上皇帝是奉天承运的天下共主,依照天命统治万民。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思想几乎是几千年以来中国上下不可动摇的公理。只要国家存在,王朝政治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轮回。只要凭借实力,或者血统,成功登上皇上宝座,无论是流氓、地痞、恶霸、军阀、甚至精神变态者都无所谓,立刻会有一批吹牛怕马者、捞取实惠者、帮忙帮闲者、文人骚客之流甚至斗鸡走马者攀附上来,歌功颂德制造太平盛世景象。董仲舒企图利用“天命”观来塑造官僚统治集团对于无道暴虐君王的制约,只是儒生政治家的一厢情愿,任何专制权力几乎是不受制约的,抽象的教条不可能制约手握专制权力独裁帝王,专制帝王只能一意孤行地走到灭亡。朝代的更替就是皇帝的更迭。造反的农民成功夺取政权后,没有一个成为真正的人民领袖,成了皇帝的朱元璋和做了天王的洪秀全,其残暴和贪婪在历史上都是罕见的。一旦新皇帝基本稳住了阵脚,整个统治机器就会自动向权力中心转移,坚持民族气节或者忠于故主的所谓伯夷叔齐或者田横五百士们只能是死路一条。何况用今天民族团结国家观念衡量,过去的所谓异族统治者乃属中国兄弟民族之间的内部问题。包括成吉思汗、忽必烈、努尔哈赤等辈一样是中华民族和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同样封神称圣而成英雄人物风流千古。</p><p class="ql-block"> 皇帝的个人专制使得皇帝为首的官僚统治集团成为绝对权力的标志和王朝帝国的统治中心,在这个中心的主导下以儒家“三纲五常”主导下权力九层妖塔主宰中国的世俗社会而形成等级鲜明的统治秩序,百姓只能是压在最底层供各级官吏驱使奴役的牛马和奴隶。老百姓只要还能活下去,有口饭吃就行,只要不过分受到折磨,就是所谓太平盛世。也就是鲁迅所说“坐稳了奴隶的时代。”[5]</p> <p class="ql-block">  当然无论是中国还是罗马的皇帝,他们专制权力的依靠,归根到底还是作为镇压力量的武装集团和维护朝纲的官僚体制双轮驱动的专制体制。专制皇帝一旦失去武力的支持和官僚体制的支撑,就会丧失他赖以生存的权力而变得一钱不值。专制制度下,武力对外一定是武装侵略性扩张形的,对内镇压一定是不择手段形暴虐性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护权力的利益最大化和政权的稳定性。这种扩张和残暴性是皇权的专制制度性质所决定的。专制制度在王朝开创阶段鉴于前朝的灭亡的教训,头脑会清醒一些,专制会开明一些,但是随着权力的巩固,很快就会变得为所欲为昏庸淫乱,非把国家搞得朝纲紊乱,民生凋敝,因为君主的贪婪必然导致群臣贪腐,层层压榨的结果最终只能落在基层百姓的肩头,待到民不聊生,不堪重负,怨声载道,忍无可忍揭竿而起的时侯,王朝离灭亡也就不远了,新的王朝轮回蓄势待发,人民依然在战火兵燹中呻吟。</p><p class="ql-block">专制帝王的权力是不可分享的,对于权力的敏感和专注,使得君主变得内心孤独,胸怀狭隘,多疑猜忌,也就容不得半点不同意见了。皇室的父子兄弟相残,屠戮功臣,诛杀士人,利用禁卫军、东西厂大兴冤狱都是专制体制的必然结果。这种制度激发的是人类最恶劣品性都集中在一人身上,而使奸佞横行,小人得志,给朝政和帝国带来无尽的灾难,也为帝国的灭亡埋下了祸根,帝国的灭亡只不过是王朝政治的不断轮回转换了新的皇帝而已。</p><p class="ql-block"> 欧洲的1486年-1792年,分别对应的明代宪宗和孝宗的成化年和清代乾隆年,也是中国皇权专制的成熟鼎盛之年,明代皇朝曲线的下滑到了明孝宗朱佑樘的登基而形成中兴之态势;在清朝满族入关后经过严厉的镇压和严酷的文字狱而出现所谓康雍乾盛世的局面。</p><p class="ql-block"> 加洛林王朝的崛起,查理曼的加冕,不断对外扩张,统治范围几乎恢复到西罗马帝国曾经辉煌。在三百多年没有皇帝后,再次拥有了与东罗马拜占庭帝国平起平坐的地位。查理曼死后,其帝国由他的三个儿子平分,然后再分裂为许多个公侯伯小国,经过数次父死子分的财产和权力再分配,最后形成四个主要公国:萨克森、法兰克尼亚、施瓦本和巴伐利亚。直到公元919年亨利一世时期,东法兰克正式改名为“德意志王国”,亨利一世死后,强势的奥托大帝成为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对内压制德意志地方诸侯的权力,对外向斯拉夫地区和东欧扩张。955年奥托一世在莱西费尔德之战中战胜马扎尔人,这场针对异教徒的战争,解除了马扎尔人对于欧洲的威胁,同时让奥托赢得了基督教救世主的称号,巩固了他在德意志地区的统治,他还多次进攻意大利,终于在961年征服伦巴地成为意大利国王。次年教宗约翰十二世为奥托加冕封他为“罗马人的王”他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史称“奥托大帝”。因此,他和后来的皇位继承者是罗马教廷的忠诚悍卫者。德意志教会的神职不允许权力世袭。并尽量让神职人员保持独身,避免教权沦落为父子承袭的世俗皇权血统继承的弊端。这样德意志教会的权力始终控制在皇权之下。</p><p class="ql-block"> 1273年哈布斯堡王朝的奠基者鲁道夫一世当选,帝国改革了皇帝的选举制度,在法兰克福设立选帝侯议会,此后毎任皇帝都从不同的家族选出,这就有了西方政党轮替的雏形,以避免某一家族长期把持皇权的情况。这种方法也必然导致帝国继承和管理进一步复杂和混乱,八十多年后的1356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1347~1378在位)颁布《金玺诏书》又称黄金诏书,因诏书上盖有黄金印玺,故名。</p><p class="ql-block"> 诏书主要内容是确定皇帝选举法和规定诸侯权限等。1356年1月和12月分别在纽伦堡和梅斯的帝国议会上公布。金玺诏书除序言外,共31章。规定:皇帝由当时权势最大的7个选帝侯(圣职选帝侯:美因茨、科隆、特里尔三大主教;世俗选帝侯: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贝格公爵和勃兰登堡藩侯),在法兰克福选举产生。选举会议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并主持;帝位加冕礼在亚琛举行;罗马人民的国王即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再需要罗马教皇的涂油加冕。还规定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政治独立,拥有征税、铸币、盐、铁矿开采等国家主权,以及独立的、不准臣民上诉的最高司法裁判权,拥有监督帝国的职权。</p><p class="ql-block"> 七大选侯中,美因茨选侯是选侯召集人兼帝国摄政和首相,当无法确定国王人选时,美因茨选侯可以裁定国王的最终人选,世俗选侯以波西米亚选侯居首,其次是莱茵-普法尔茨选侯、萨克森选侯、勃兰登堡选侯。七大选侯除拥有选举国王的权利外还拥有王室职位,三个教会选侯身兼德意志、勃艮第和意大利大议长。波西米亚选侯为王室膳食总管和司酒令、莱茵普法尔茨选侯是王室总管、萨克森选侯担任元帅,勃兰登堡选侯身任王室御前大臣。</p><p class="ql-block"> 金玺诏书从法律上对当时德意志政治状况的承认,彻底解决了自萨利安王朝的罗马皇帝亨利四世以来世俗王权与教权长达近3个世纪的纷争,从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教皇干涉德意志政治的局面。 稳定了全国的政治形势。</p><p class="ql-block"> 《金玺诏书》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份重要宪政纲领,标志着皇帝与其封臣之间达成的妥协,通过制定程序规范皇帝选举,皇帝头衔的选举性质却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关键特征。在这期间共进行了17次的“罗马之王”选举,其中有八次是在有皇帝统治的时期进行的。新程序此后几乎未加修改,一直延续到1806年帝国遭到法国皇帝拿破仑的入侵,宣布建立以杜塞尔多夫为中心的伯格大公国,并任命自己的妹夫缪拉元帅为大公,7月,拿破仑将他所占领的德国西部和南部地区组成“莱茵邦联”,自任保护人。8月又宣布莱茵邦联退出德意志帝国,这样存在900多年的神圣罗马帝国寿终正寝,哈布斯堡家族放弃皇帝称号。</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1] 参见韦戈尔著、王以铸译《罗马皇帝尼禄》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327页</p><p class="ql-block">[2] 参见【美】威廉·乔丹著、傅翊、吴昕欣译《中世纪盛期的欧洲》中信出版社2019年5月版第vii 页</p><p class="ql-block">[3] 参见【美】奈杰尔·考索恩著,莘莘、茹梦、岸峰译《罗马教皇罗曼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45页</p><p class="ql-block">[4] 参见【英】彼得·威尔逊著,殷宏译《神圣罗马帝国,1495—1860》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3月版第6/7页</p><p class="ql-block">[5] 参见韦戈尔著、王以铸译《罗马皇帝尼禄》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329页</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