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十局的历史沿革

烟雨樵夫

<p class="ql-block">公安部十局,即公安部铁路公安局作为公安部的重要内设机构,自成立以来,不仅见证了铁路公安系统的不断演变,也反映了国家对铁路安全和法律执行力度的加强。从1947年在哈尔滨成立的东北铁路公安处,到如今垂直管理全国铁路警察的公安部十局,它的发展历程是我国铁路公安事业不断进步和深化的缩影。</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47年,东北铁路公安处在哈尔滨成立,这是我国‬铁路公安机构历史上的重要起点。随后在1948年底,东北铁路公安处升级为东北铁路公安局,标志着铁路公安机构的正式成立和运作。这一时期的铁路公安机构主要职责是维护铁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在当时,铁路作为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其安全运行关乎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铁路公安机构的成立不仅是为了保障铁路交通安全,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49年,随着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铁道部公安局应运而生。在‬首任局长冯纪的领导下,铁道部公安局开始担负起全国铁路安全管理的重要职责。1953年初,随着国家对内部机构的进一步整合,成立了公安部交通保卫局(十局)。1954年秋季,铁道部公安局并入公安部交通保卫局,标志着铁路公安机构开始整合进更大范围的公安体系中。铁路公安机构不仅在维护铁路安全方面发挥作用,同时也在国家公安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70年代,随着铁道部和交通部的合并,铁路公安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1971年8月17日,根据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交通部公安局。1975年,铁道部的重新设立使‬铁道部公安局被‬重设,并被列为公安部十局。在各铁路局设立了铁路局公安处,在各铁路分局设立了铁路分局公安分处。采用了双重领导、分级管理、区域划分、以区块为主的方式。铁路公安机关按法律规定履行了除了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边境管理之外的所有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力。</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87年,铁路局公安处更名为铁路公安处,反映了铁路公安机构在职能和定位上的调整。1990年1月1日,各铁路公安处升级为铁路公安局,并在同年5月列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序列。铁道部公安局内部设有铁路工程公安局,而各个铁路工程局下设公安处,同时,工程局旗下的各工程处也设立了公安分处。另外,铁道部公安局还设有铁道建筑公安局,各铁道建筑局同样设有公安处,而铁建局下属的各工程处也设有公安分处。</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05年,铁道建筑公安局和铁路工程公安局脱离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使铁路公安更加专注于其核心职责——铁路安全的保障。2009年,铁路公安机关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7万余名铁路公安民警通过考核、考试转为国家公务员。改革后,铁道部公安局设立各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局下设铁路公安处,铁路公安处纳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序列。铁路公安处下设铁路公安分处或警务区,以及车站派出所和车站公安段。</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1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决定‬撤销‬铁道部,并‬成立‬国家铁路局与铁路总公司,使铁路公安局成为公安部内设机构,由‬国务院授权公安部委托铁路总公司代管,采取公安部与铁总双重领导、以公安部为主的管理体制。2018年的管理体制调整,使铁路公安、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的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铁路公安和海关缉私公安实行垂直领导,进一步强化了公安部对铁路公安的直接管理和指导。</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19年,中办‬和国办‬发布了《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组建‬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公安部十局)并撤销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系统不再实行双重领导体制,而是由公安部统一管理。同年‬9月,中办‬和国办‬发布了《关于印发铁路、交通港航、森林、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循“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行业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以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行业公安力量的体系。</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自此‬,行业公安回归公安大家庭。铁路公安机关实行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地方设立的铁路公安局以及铁路公安处的垂直管理体制。下一级铁路公安机关接受上一级铁路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在地方设立的18个铁路公安局将同时接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指导,而所属铁路公安处如果与上级铁路公安局不在同一省份,则同时接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指导。各级铁路公安机关还派驻铁路运输企业,并根据规定程序,使铁路公安局中的一名主要负责同志进入派驻铁路运输企业的党委领导班子。</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