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1952年3月,共和国地方与军队各级干部分别展开了评定级别工作,根据52年政务院公布的评级标准,行政三级干部评级标准为:</p><p class="ql-block">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各委主任、各大行政区政府主席,一般评级为行政三级;</p><p class="ql-block">党内职务参照行政职务,七届中央委员中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者一般评级为行政三级;未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者,按其实际担任的政府职务评定级别,一般应在行政三至四级内确定;</p><p class="ql-block">各中央局书记的评级标准仿效各大行政区政府主席的标准评级,一般评级为行政三级。</p><p class="ql-block">在1952年3月的地方评级中,共和国共有40人评级为行政三级,其中党内干部为16人。从1952年3月党内评定16位行政三级干部后,至1965年5月军队减薪定级,党内行政三级干部增加至23人,本期将专门介绍1952年3月至1965年5月党内行政三级人员的变动情况,现推文如下:</p><p class="ql-block">一,1952年3月,中共系统评定行政三级干部16人:</p><p class="ql-block">1952年3月政务院公布评级标准后,党内干部共评定行政三级干部16人,其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2人,中央委员2人,中央局书记1人,政务院秘书长1人,具体1952年3月评定的党内行政三级干部名单为:</p><p class="ql-block">(1),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2人):</p><p class="ql-block">薄一波(华北局第一书记);</p><p class="ql-block">邓子恢(中南局第二书记);</p><p class="ql-block">饶漱石(华东局第一书记,华东军政委主席);</p><p class="ql-block">小平同志(西南局第一书记);</p><p class="ql-block">西北局第二书记;</p><p class="ql-block">林枫(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p><p class="ql-block">吴玉章,徐特立,蔡畅;张云逸;乌兰夫;刘格平;</p><p class="ql-block">(2),七届中央委员,未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2人):</p><p class="ql-block">李富春(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政务院财经委副主任);</p><p class="ql-block">郑位三(病休);</p><p class="ql-block">(3),中央局书记(1人):</p><p class="ql-block">马明方(西北局第三书记,中央候补委员);</p><p class="ql-block">(4),政协秘书长(1人):</p><p class="ql-block">李维汉(政协秘书长、政务院秘书长,中央统战部长)</p><p class="ql-block">二,1952年4月至8月,党内行政三级干部名单减少1人后增加1人,人数仍为16人:</p><p class="ql-block">1952年3月党内评定行政三级干部确定为16人,1952年4月,共和国第一届外交使节会议召开,讨论与评定各驻外大使的行政级别。根据周总理的指示,各驻外大使的级别一般按其出任大使前的军队或地方任职评定级别,并要求各驻外大使主动降低自己的行政级别。在评级工作中,有两位将军大使不同意降低行政级别。为确保评级工作的顺利进行,已被中央评级为行政二级的中国驻苏联大使、中央政治局委员张闻天主动要求降低级别,由原行政二级降低为行政三级。由于张闻天带头降级并要求驻苏大使馆八级以上干部均自降一级,很好地保证了1952年外交系统的评级工作。</p><p class="ql-block">1952年8月7日,小平同志被任命为政务院副总理,根据政务院副总理的行政级别为行政二级的规定,他的行政级别由1952年3月评定的行政三级提升为行政二级。小平同志的级别提升为行政二级后,党内行政三级干部在一增一减后仍为16人。</p><p class="ql-block">四,1955年级别调整中,国务院副总理陈毅与贺龙改套地方行政三级,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二人的行政级别由行政四级提升为行政三级,马明方由行政三级主动降为行政四级</p><p class="ql-block">1955年1月,国务院举行会议通过了几个主要职务的行政级别,其中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列为一至三级。195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规定:人大副委员长,副总理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行政级别不到三级的提升到三级。根据国务院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调级方案,1955年9月进行的干部调级中,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与新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二人的行政级别由原行政四级调升为行政三级,两位元帅副总理贺龙与陈毅因转地方工作改套行政三级。而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马明方却在1955年调级时,主动申请降低自己的行政级别,由原行政三级降级为行政四级。至1955年底,党内行政三级干部从1954年的16人更改为19人(增加陈毅、贺龙、李先念、张鼎丞四人,减少马明方1人)。</p><p class="ql-block">四,1965年5月军队减薪定级,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四位元帅由军队元帅级套地方行政三级,党内行政三级干部增至23人</p><p class="ql-block">1965年5月,军队干部减薪定级,改套地方级别,根据军队减薪定级标准,军队级别为元帅级的一般改套行政三级,军队级别为元帅级的六位元帅中,林彪、彭德怀二人套改为行政二级,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四位元帅套改为行政三级。四位元帅套改行政三级后,党内行政三级干部增至24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