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支行网点组织学习“国家反诈中心网点查询商户信息流程”

美友44406884

<h3>新区支行各网点1月23日晨会组织员工学习,关于“国家反诈中心通过的网点查询商户信息流程”。</h3> <h3>网点受理<br>(一)案件侦办警官于工作日,至我行任意网点提交商户 POS 相关资料查询申请。<br>(二)案件侦办警官所持商户 POS 查询手续,与司法查询手续一致,提供查询财产通知书或者调取证据通知书、两个警官证等,具体以公安现场沟通为准。<br>(三)网点工作人员在核实案件侦办警官身份后,通过网点公共邮箱向总行商户管理部发起查询申请,邮件内容需注明办案公安人员信息,所需查询内容等,邮件需抄送所在网点负责人与商户管理部联系人。</h3> <h3>总行处理<br>(一)总行商户管理部在接到申请邮件后,整理对方所需材料后回复办理查询网点邮件。<br>(二)若查询内容涉及商户所属分行配合提供的,总行商户管理部转发申请查询邮件至商户所在一级(直属)分行银行卡业务部公共邮箱,由一级(直属)分行银行卡业务部牵头查询答复。总行商户管理部汇总全部材料回复办理查询网点公邮。<br>(三)网点工作人员收到查询容后,打印材料交付案件侦办警官。</h3>

查询

商户

网点

管理部

侦办

总行

邮件

警官

案件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