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19年前,也就是2004年的8月份,小勇打电话给原告说,他有一个朋友叫晓晓,在外地做工程,目前晓晓的资金有点紧张,需要向原告借款伍万元进行资金周转。</p><p class="ql-block"> 小勇说晓晓和他的关系很好,是最要好的同志加兄弟,原告想小勇这个人的人品就很好,是值得信赖的人,原告想他的朋友也差不到那里去,反正是短暂借款,只是人家暂时有困难,能帮助别人就帮吧!</p><p class="ql-block"> 看在小勇的面子上,所以原告就同意借钱给晓晓了,这钱也是原告东拼西凑,还向他人借了一些才凑齐的伍万元钱。按当时的市场价格,这伍万元钱可以在市区买一套房子了,再按当今的市场价格可以卖几十万元了。</p><p class="ql-block"> 原告打电话给他们说钱凑齐了,叫他们随时都可以来拿,然后原告就把伍万元钱拿给被告了,被告还出具了一张伍万元的借条,白纸黑字,这是原告亲笔写的,也是不争的事实!</p><p class="ql-block"> 原告还请他们在原来的人社局楼下那个饭馆吃了个饭,晚上他们还在教育宾馆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他们才开车离去的!</p><p class="ql-block"> 被告借款后,一直拖着不还原告的钱,说的短暂借款,被告也没有主动说过还钱的事,原告就向被告催收,可被告就是拖着不还。</p><p class="ql-block"> 原告一直在追讨这笔钱,小勇也一直在找被告还钱,原告也一直没有停下追讨的脚步,到处托人打听,被告只留给原告一个座机号码,所以原告一直都在打这个电话,有时打电话无人接听,有时候打是忙音,直到去年才找到被告的手机号码。</p><p class="ql-block"> 当原告给被告打电话说这件事情的时候,被告说不记得了,也不认得给谁借款了,反正是否认这件事情,他到底是装糊涂还是故意为之,原告借钱给被告19年,原告就追讨了19年!</p><p class="ql-block"> 被告说不认得原告,他也没有向那个借钱,直到在法庭上,他也不承认借钱的事情,对方也未到现场,他的律师在法庭上给他打电话,被告不但不承认借条是他写的,还说有好大个事情嘛,太恶劣了!</p><p class="ql-block"> 被告他不承认借条是他写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的笔迹拿去司法签订,他听说要用上万元的鉴定费,他就不干了。一是怕用钱,二是他心虚,自己干的事情心里是有数的。</p><p class="ql-block"> 小勇和被告是那么好的哥们兄弟,被告也于与否认,说小勇和他朋友都算不上,多无情的人啊,为了一己私利,简直六亲不认,这样的人还是人吗,这样的人还能再交往吗!</p><p class="ql-block"> 被告开始一值不承认认得原告,也否认借钱的事,那他就构成了犯罪,借款方一直否认借贷关系,属于涉嫌诈骗犯罪行为,原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确实存在诈骗,原告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他诈骗罪!</p><p class="ql-block"> 不管被告方承认与否,借条是他本人写的,事实大于雄辩,一个大男人连自己做了的事情都没有勇气承担,还算男人吗,毫无道德品质的人会把自己的外表打扮得很光鲜,让自己置身事外,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其实一肚子的坏水!</p><p class="ql-block"> 对方律师说二十年了,已经过诉讼时效期了,而实际借条只有19年,并且在19年的时间里,原告方也一直在找被告,借条时间还是合法有效的,被告的律师后来也没有说什么了!</p><p class="ql-block"> 现在有的人人心怎么这么坏呀,把自己的人格都出卖了,翻脸比翻书还快,这到底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p><p class="ql-block"> 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倾其所有,救人于为难之中,这是人间大爱呀!</p><p class="ql-block"> 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啥不好好惩治这些道德败坏的人,借钱不还的人,就是躲着不现身,让追款人找不到被告,他就钻了法律的空子,有些人专门找法律的漏洞钻空子,以达到自己不还钱的目的,法律对借钱不还的人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p><p class="ql-block"> 2023.01.1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