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特殊时间段,出租车能否实行动态调价?</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水手元旦节前后小恙,有几天没有上班。节后上网,看到许多短视频反映元旦期间出租车动态调价经营……网上网下对此议论纷纷,有批评指责的,有理解支持的,众说纷纭,各有道理。</p><p class="ql-block"> 批评者说,出租车涨价违反了行业管理规定,主管部门应该予以制止和处罚;也有从业司机说,违规涨价损害了行业风气,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行业名声坏了,今后从业者日常经营将会更加举步维艰。</p><p class="ql-block"> 那么在节假日和雨雪天等高风险极端状况下营运,出租车实行动态浮动价格计价,究竟有没有合理性呢?</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一、探究出租车“不得议价营运”的法理正当性。</p><p class="ql-block"> 《武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于出租车经营活动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营运过程中不得议价……无论是法定节假日,还是高危驾驶的雨雪极端天气,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一律自行承担极端天气行车风险。营运必须按照相关行业条例,实行打表跑车,计价收费,规范经营。</p><p class="ql-block"> 出租车管理条例是本市的行业管理法规,虽然其立法程序复杂繁琐,法条本身不算完备,存在一些硬伤。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其某种程度上仍然遵循了自然法,自然法则和自然权利的立法逻辑思维,大致兼顾了劳动者、消费者和其它相关方面的利益,《条例》大致能够使从业者维持简单劳动力再生产;大致能够保障企业获得利润正常运转;大致能够做到为消费者提供正常的经营服务,因而基本维持了行业多年的正常运转秩序。</p><p class="ql-block"> 既然遵守《条例》规范经营运作,从业者正常劳动能够获取有保障的合理收入,能够养家糊口获益。那么根据权利和义务相等的原则,劳动者享有权利则需履行义务,必须遵守《条例》规定,不得随意浮动营运价格。因此《条例》关于出租车营运不得议价的规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具有一定的立法正当性。</p><p class="ql-block"> 然而时过境迁,近年来《条例》没有起到维护出租车从业者利益的作用,没能保障出租车司机付出辛勤劳作可以获得正常的收益,造成劳动者收入大幅减少。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国家社会经济不断持续发展增长,劳动者的社保缴费和医保缴费水平逐年递增,经济负担逐年加重;另一方面,近年来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正在逐年递减,现在,普通司机的收入普遍低过五年前的水平,甚至低过十年前的水平。按目前的超额劳动量工作,普通司机基本上已经无法正常的维持生计,更遑论养育子女。</p><p class="ql-block"> 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怎么能够要求不享受权利保护的劳动者来恪守《条例》规定的一切义务呢?</p><p class="ql-block"> 劳动者即使恪守《条例》开展运营,也无法获得维持养家糊口的基本收入,出租车从业者没有正常的收益保障,没有社保医保,不享受《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节假日加班费,却要被要求遵守《条例》规定的义务——不得议价营运,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只有义务压身,却没有权利带来收益保障的状况。</p><p class="ql-block"> 承担义务和责任必然要享受相应的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劳动者履行不存在相应权利保障的所谓义务,其相关条款本质上属于一种奴役和压迫性质的规定,完全不符合自然法的公平正义原则。</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二、不符合自然法则的过时行业规则属于恶法,恶法非法,不值得从业者遵循和恪守。</p><p class="ql-block"> 1、根据《立法法》,《条例》属于地方行业法规,其内容不得违反全国人大批准通过的上位《劳动法》。</p><p class="ql-block"> 《条例》禁止从业者在节假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随行就市议价经营,获取节日加班劳动补助。与此同时《条例》又没有采取措施解决劳动者的节日加班补助,这就造成了《条例》与上位法规——《劳动法》“节日期间加班,劳动者应该获得加班工资”的规定内容相抵触的客观事实。因此《条例》部分内容存在不遵从符合上位法律规范的情况。</p><p class="ql-block"> 2、从自然法,自然法则和自然权利出发,构建劳动者和消费者共同接受的运营规则,才能合理解决节假日和雨雪天从业者收入不公问题。</p><p class="ql-block"> 节假日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可以涨价;酒店宾馆房间可以涨价;餐馆饭店饭菜可以涨价;路边的洗车店洗车可以涨价;雨雪天菜场的蔬菜水果可以随行就市涨价……所有人都觉得这一切很正常。</p><p class="ql-block"> 因为绝大多数人都认可市场供求规律,尊重雨雪天劳动者的额外付出,所以人们理解雨雪天的蔬菜价格变动;类似道理,人们认同《劳动法》节日加班规定,所以出租车节假日营运,劳动者应当获得加班报酬的主张同样具有天然的正当性。</p><p class="ql-block"> 从人的自然权利出发,全社会应当基于生活常识和习俗传统,遵循市场供求关系,自发构建一种兼顾各方利益的秩序和规则,就出租车而论,也就是在节假日和极端雨雪天气状况下,开放出租车随市场供求状况自行议价的限制。</p><p class="ql-block"> 适当开放和规范出租车自行议价经营,能够自发的调解市场供给需求,合乎公序良俗,符合普遍的公平正义标准,是一种顺从天理民意的主张。</p><p class="ql-block"> 感谢阅读和打赏,欢迎任何人拍砖。</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黑海水手</p><p class="ql-block"> 2024年1月11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