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1月4日上午,邯郸交巡警肥乡大队西杜堡中队民警在309国道与正义街口路段开展稽查布控行动中,一辆车牌号为川G8****的小型汽车因超速民警拦下。</p> <p class="ql-block"> 随后,民警对该车进行检查。在驾驶员常某某下车接受处理的过程中,民警闻到常某某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随即,民警将常某某带往警务室,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36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常某某称,他前一天晚上喝了点酒,原以为休息一晚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没想到还会酒驾。</p> <p class="ql-block"> 通过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常某某曾二次酒驾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过,此次属于第三次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称:以为重新考过新驾驶证,之前的酒驾记录消除了。民警解释:酒驾一旦被查处,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p> 最终,常某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示您<br>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br>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br> 敬畏法律 遵守法规<br> 才是安全驾驶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