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江西法政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

Jackweelong

<p class="ql-block">  1905 年废止科举后,肇始于留日法政速成科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迅速承接了旧式科举登进的荣</p><p class="ql-block">耀,成为士子博取功名利禄的终南捷径。作为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一个缩影,江西近代法律教育始于1906 年 9 月改明经学堂为法政学堂</p><p class="ql-block">终于 1933 年 6 月三大法政专门学校关闭,培养法政人才数千人。</p><p class="ql-block"> 不仅孕育了民国时期江西地方司法人员的主体成分,甚至主导了江西地方社会的政治生态与权力分配。</p><p class="ql-block"> 在 1927 年 6 月江西省举行的县政人员考试中,考取县长和行政督察专员资格者有三分之一以上为法政毕业生。</p><p class="ql-block"> 在 1926 ~ 1938 年中,江西至少有 184 位法律专业毕业生担任县知事或县长,遥居各专业之首。</p><p class="ql-block"> 据笔者查对 1936 年 6 月至 1938 年 4 月江西省第五、六、七、八行政督察区各县政府的秘书、科长名册,发现名册内的秘书、科长大部分为法政毕业生,其中婺源县一位秘书和四位科长均为法政毕业生,第三科科长冷汝希还是日本明治大学法科毕业生。</p><p class="ql-block"> 但是,游走在政法各界的江西法律人,似乎并没有给域内社会安定与法治前景带来实质性改变,甚至连他们最基本的司法阵地也常在民众攻讦驳难之中,被质疑的江西各法政专门学校在 1933 年 6 月送走最后一批毕业生后即纷纷改成中学,而他们缔造的法律职业群体则在二十年后的新中国司法改革中集体销声匿迹。近代江西法政教育与法律人</p><p class="ql-block">才培养的功利性悲剧,固然源于近代社会转型阶段的诸多制度因素,但不能认真检讨这段艰难的法政探索历程,后人难免重新坠入法政教育与法律人才井喷式的空洞繁荣与功利性诉求。</p><p class="ql-block"> — 办学: 速成功利与抢滩占位</p><p class="ql-block">清末在废除科举之后,便迎来了筹备立宪和地方自治的改良政潮,为造就法政人才奠定了坚实而广阔的社会需求。留日法政学生看准了这一难得机会,在努力为自己谋得法科进士和法科举人的同时,在全国各地纷纷举办法政学堂和法政学校,法政学校如雨后春笋般爆发出来。近代江西法政教育也是伴随这阵办学高潮而发端的,除私立赣省法政学校、私立章贡法政学校、大同法政学校创办者失考且在民初即停办外,欧阳成、刘濂、何鸣鹤、徐永恒等创办的赣省公学、赣省公立监狱学校、豫章监狱学校、私立赣州法政学校存续时间也较为短促,而江西省立法政专门学校、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章江法政学校</p><p class="ql-block">( 豫章法政专门学校) 三校一直维持到法政学校被国民政府取缔为止。而且三校规模不相上下,至 1933年 6 月截止办学时,总共培养的法政人才当在数千人以上,三校办学过程总体反映了近代江西法政教育基本情形和主要特点。</p><p class="ql-block"> 江西省立法政专门学校。光绪三十二年( 1906) 三月,江西省巡抚胡廷干根据学部新颁学制要求,将课吏馆暨明经学堂改为江西法政学堂,是为江西法政教育之先声。办学最初目标仍是“课吏”,旨在培训分发赣省的候补官吏,所以报名入学者并不踊跃,巡抚衙门不断催促地方推荐合适人选补充开班名额。</p><p class="ql-block"> 江西法政学堂先后由林开谟、王同愈、符鼎升、蔡突灵等任监督,校址也由最初的贡院背侧迁至干家前巷的经训书院,光绪三十四年( 1908) 再迁至契家塘原省宝泉局内,学校基址得以稳定下来。</p><p class="ql-block"> 宣统元年( 1909) 制定的《江西法政学堂章程》,改官绅两班三年毕业,官班主要招收本省候补人员,绅班招收本籍人士,未届毕业清社既屋。1912 年改名赣省法政学校,改监督为校长。</p><p class="ql-block"> 1913 年改名为江西省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先后由吴文洁、梅士焕、胡薰、龙钦海、谭侃等任校长,法律专业教学人员多为留日法政专业生且在江西高等审判厅或南昌地方审判厅担任推事或庭长。1931 年 2 月,江西省筹备成立中山大学,该校也改为中山大学法政部,由彭学沛、陈礼江、谭侃先后担任筹备中的法政部主任,旋因中山大学</p><p class="ql-block">筹设未果,而法政专门学校已在裁撤之列,仍改回原名,由谭侃任校长维持校务到 1933 年 6 月送走最后一届毕业生为止。</p><p class="ql-block"> 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宣统二年,由留日法政学生罗家衡、徐元诰、刘存一、梅士焕等四人倡议,与谭侃、胡薰、程澜湘、卢建侯、程铎、辛钟灵、刘之纲等五十三人共同发起成立,于 1911 年春开始招生入学,并取得学部备案。学校实行董事制,选举徐元诰、罗家衡、刘存一等十一人为校董,其中徐元诰为董事长。徐元诰、罗家衡、刘存一、汪长禄、刘濂、龙钦海、孔绍尧等先后任校长。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校</p><p class="ql-block">址一直在南昌市高升巷,教室宿舍等基础条件相对宽敞舒适,但因为学校大部分董事和发起人具有较为鲜明的同盟会暨国民党派系色彩,使得该校在办学过程中常随政潮而波动。如辛亥革命爆发,该校师生即全力支持革命军,令清政府大为恼火。1915 年袁世凯称帝,该校全体董事和教学骨干群起抗议,直至</p><p class="ql-block">宣布停招一年。此后办学较为平稳,</p><p class="ql-block"> 1926 年,南北政府在江西形成拉锯战,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成为广州革命政府在江西的重要据点,学校董事长徐元诰一度担任江西省民政长,董事孔绍尧任北伐先遣军游击司令,刘濂则为省参议。而南军败退,该校自然成为北洋军队蹂躏的重灾区,图籍表册和一切设备毁灭殆尽,学校元气大伤。1929 年教育部要求法专一律停招,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与章江法政专门学校谋求合作申报法科大学,后来两校意见不合,各自仍然独立维持到 1933 年 6 月最后一届学生毕业离校。</p><p class="ql-block"> 章江法政学校( 即豫章法政专门学校) 。宣统二年,由清末翰林黄大壎和留日学生汤本殷、欧阳溥存等牵头,联合吴铁城、谢远涵、郭回澜、邱璧、吴士材、程澜湘、熊锡晋等十九人,在南昌市百花洲石公祠发起成立,在学部备案定名为豫章法政公学学校,当年即招收一班法律别科学生一百多人。第二年继续招收一班法律别科和一班财政专修科学生,因校舍不够用,学校迁至皇殿侧的民房。</p><p class="ql-block"> 1912 年,学校呈准在皇殿前空地建立新校舍,以备教育部派员视察,翌年学校获得重新备案并改名为豫章法政专门学校,</p><p class="ql-block"> 1914 年开始招收法律本科生。1915 年因受私立江西法政停办影响,也停招一年,此后从无间断。1926年,豫章法政专门学校遭遇了与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同样的兵燹之灾,不仅图籍账册无存,而且校舍也被毁坏。1927 年 2 月,学校同仁决定在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内举行两校合班上课,新生则各自招</p><p class="ql-block">收,各自入籍。两校商定共同创办章江大学,但江西省政府认为两校基础还不足以举办大学,而且法律专门学校取缔势在必行。1929 年 2 月两校重新拆分,豫章法政专门学校也改名为章江法政专门学校,重回皇殿前原址建校并购图书一万五千册,旋因法校停招令下,章江法政专门学校在继续维持现状的同时,积极筹备扩大章江中学的招生规模。豫章法政专门学校建校以来,黄大壎、汤本殷、欧阳溥存、邱珍、程澜湘、熊锡晋、胡觉先后任校长。</p><p class="ql-block"> 从三校创办过程看来,虽然均以留日法政学生为办学主体,而且三校董事与教员也多有交叉重复,但仍然存在各自的一些鲜明特点: 一是官气。从清末江西法政学堂开始,每年从藩库领银一万四千两。 </p><p class="ql-block"> 入民国后,江西省立法政专门学校也一直以省府补贴办学为主,校长均有政法界深厚背景,教员多为省内司法界现任长官,官方色彩浓厚,社会资源较优,为学生在省内司法界就业提供了人际便利,但这种官办色彩也造成了少数地方权势人物垄断学校管理权的弊端。如吴文洁,凭借乃父吴钫曾任奉天</p><p class="ql-block">提法使和现任南浔铁路总理的权势获任校长一职,他不善管理却又动辄辱骂教员,激起教员胡蕙、胡薰、梅士焕、文景清、漆璜等不满,群起弹劾到省教育总会,要求取消其会员资格和校长职务,然而弹劾评议也无果而终。</p><p class="ql-block"> 二是党氛。如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方针虽然也是造就法律人才,但刻刻不忘国民党历史使命和党义教化,不仅董事和教员多为国民党骨干分子,而且鼓励学生在历次政潮中充当助手和群众先锋力量。身为中央监察委员的孔绍尧亲自组织校友会,号召校友投奔江西地方建设事业,服务江西地方行政系统的法律人才以该校为多,在围剿红军而战死的地方官吏中也以私立江西法政校友为最。</p><p class="ql-block"> 三是绅风。如章江法政学校,虽然法律主干课程多为留日学生讲授,但学校董事和教职员工却具三足鼎立之势,除留日新锐外,旧式翰林、进士、举人和新式师范学堂毕业生共事一堂,少些官气威势,也难一党独大,倒多了一些务实谦恭的绅士风度。章江学子的事业出路也更低调而多样,做法官、律师</p><p class="ql-block">者不少,但服务其他社会各界者更多,如章江法政学校校友会召集人胡瑞元和郭景新分别服务于源源长银行和省保安司令部。</p><p class="ql-block"> 但是,对三法校办学风格与特点的评价,并不完整概见近代江西法政教育的具体情形和存在问题。</p><p class="ql-block">法政学校自举办以来即饱受社会各界的质疑,如创办人是同样一伙留日法政毕业生,为何要折腾多个学校招牌来分别吸收生源,这种迅速膨胀的人头数量背后是否隐藏着巨大商业利益,是否复制了留日法政速成科的功利性经验,使得服务地方自治而培养法律人才,蜕变为借法政教育幌子攫取巨大教育收入。</p><p class="ql-block"> 1913 年,浙江省教育界同仁向教育部呼吁取缔法政专门学校,其理由是一县之区也设有私立法政专门</p><p class="ql-block">学校,仅私立赤城法政专门学校招收在册生达到 600 多人。“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p><p class="ql-block"> 鱼龙混杂的法政教育衍生出各种奇谈怪论的法政学生,广东法政学校有人要求恢复旧科举,连法政学校的存在也自我否定了,而江西法政毕业生胡大谦则呈请全民祭雷神,其愚昧无知可见一斑。</p><p class="ql-block"> 1914 年初,在社会各界舆论的压力下,教育部会同司法部做出了取缔不良私立法政学校以重新甄别立案的决定。教育部派员视察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豫章法政专门学校、私立赣省法政学校、私立章贡法政学校以备立案时,对前两校办学情况较为肯定且先为立案,但对后两校办学存在的严重问题提</p><p class="ql-block">出了尖锐的批评,如私立章贡法政“教授不尽合格,学生任意缺课,所拟学则尤与部颁规程诸多不合”,而私立赣省法政的办学基金“毫无确实”,“学生出席人数寥寥”,责令两校立即停办。</p><p class="ql-block"> 与此同时,教育部电请江西巡按使派员会考赣州法政两班法律别科毕业生,责令其立即停办。</p><p class="ql-block"> 被要求停办的学校,其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则转学编入已经注册立案的法政学校。如章贡法政学校政治经济别科三年级学生时行、汪与成等即转学插班到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同年级法律科。</p><p class="ql-block"> 赣省法政学校王新时等五十</p><p class="ql-block">多名学生则转入豫章法政专门学校就读。</p><p class="ql-block"> 1919 年 8 月,教育部派佥事范鸿泰、部员江元亮到赣皖鄂三省考察法政学校,表明法政学校的办学情形仍然受到关注和教育当局的监督。1929 年江西省教育厅遵照教育部训令依法改组专科学校,法政专门学校自在整改之列。</p><p class="ql-block"> 根据这一训令要求,江西各法政学校从 1930 年开始停止招生,在校学生</p><p class="ql-block">至 1933 年 6 月全部毕业,三大法政学校关门大吉。但是在 1932 年,教育厅厅长陈剑脩考虑到江西省立</p><p class="ql-block">法政专门学校在校学生人数严重失实,空耗省府教育补贴,要求派员整顿并将尚未毕业的学生转入外省就学。由此引发了一场江西近代教育史上空前绝后的“护校运动”,在法政学校存在的最后一年里,竟然为了捍卫江西法政教育的神圣名誉,将教育厅长陈剑脩驱赶下台,并编纂了一本控诉其整顿教育的罪</p><p class="ql-block">行录。</p><p class="ql-block"> 作为留学欧美的教育专家,普遍鄙视留日法政人及其举办的法政专门学校,但为关闭法政专门学校而付出惨重代价者,陈剑脩恐怕是中国第一人。由此可见,在法政专门学校背后具有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毫无疑问,从晚清到民国,由留日法政学生主导的江西法政教育,从一开始便瞄准了承续科举的求</p><p class="ql-block">仕目的,由同一伙志得意满的法律人分设不同的法政专门学校,纵有网罗一省英才而教之的良好初衷,其速成功利的目的与抢滩占位的布局,也决定了近代江西法政教育必然朝着低端谋生人群寻求发展空间。</p><p class="ql-block"> 民国时期,我永修龙氏家族龙起鹍毕业于该校江西政法专门学校。1927年龙起鹍在省法政专科学校毕业后,在大哥龙起凤的鼎力匡助下,在永修县厚岗村创办匡庐小学,担任校长十年。他的夫人程素梅深通国学,尤工诗词、学识渊博,也在该校任教师。</p><p class="ql-block">龙昌淮書于杭州2024年一月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