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凌晨,邯郸交巡警肥乡大队在辖区育才街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检查过程中,民警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不料,当执勤民警靠近该车司机时,一股浓烈的酒气铺面而来。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150mg/100ml。 随后民警带驾驶员高某某到肥乡区医院对其提取血样,在去医院路上,民警问道:在哪里喝酒,驾驶人称:喝醉了忘记了。民警说道:喝醉以后还开车,造成事故以后有没有考虑后果。经测试,结果为162.18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高某某曾在2020年5月7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肥乡大队西杜堡中队查获,当前高某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此次高某某醉酒驾车被查获属于二次醉驾且无证驾车。等待他的将是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