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烛夜读

苏长江

<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15px;">  出生昆明的研究民族主义跟国际关系著名学者本.理查德.奥.安德森说过:现代概念中,国家主权在一个法定疆域内土地所发生的效力,是完全、平整和均匀的。但在比较古老的想象里,国家是以中心来界定的,国与国间的边界交错模糊,主权也有相互渗透重跌之处。”讲真,这两句话是天朝人翻译过来的,是否文章原意,又或上下文另有引申,路人是不晓得滴。</i></p><p class="ql-block"><i style="font-size:15px;"> 主权这个词该是一个外国舶来特定术语,有兴趣可百度新华字典大英百科全书,里面洋洋洒洒满篇满纸,估计国际关系学院入门更要讲深讲透。从法理纸面理解,国家首都是一个主权国绝对的中心,其效力应该无论国都还是千里万里外的边疆乡里,达成都应该是一样的,但情况恐非如此。研究各国历史,经常有例外的情况发生,在远离国都中心或与他国交错模糊的地域,其实经常有削弱衰减重叠的趋势,尤其当国力处于弱势之时。现实中把一快石头扔水中,荡起的水波波纹强度从里到外是递减的,因为距离中心越远,振动烈度越衰,假如同时扔两块石头,其交汇处便会生成重叠共振。这里用水波效应比拟也许并不十分恰当,但道理是相通的。因此,如何在疆域范围内达成主权的理想效力,还需加以进一步研究改进。</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