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民法典》司法解释胜瀛法律 <p class="ql-block">以物抵债</p><p class="ql-block">如果合同中约定以物抵债,而且有些财产已经办理抵押登记或者一些物品留置在我这边,能不能直接取得低抵押物或留置物的所有权呢?</p> <p class="ql-block">答案是不可以的。以物抵债的约定没有错,但是必须经过的一个程序:或拍卖、或变卖、或折价。办有经过这种程序才可以实现债权,程序是不能少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