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预防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米脂县第四中学开展了“走出去请进来”法治教育系列宣传活动。 </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一、“走出去”体验教育之旅</b></p><p class="ql-block"> 12月1日,米脂县第四中学七年级学生在班主任李晓玲老师的带领下,来到米脂法院体验“沉浸式”法治教育。</p><p class="ql-block"> 活动中,法官助理李元元带领同学们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智慧法庭、羁押室、文化长廊、党建阵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场所,让同学们“零距离”接触法院,切实感受法院历史文化、法治思想等。面对同学们“十万个为什么”般的好奇发问,李元元一一解答,普法互动气氛热烈,同学们眼神坚定,法治梦想在心底悄然扎根。</p> <p class="ql-block"> 这次参观,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拓展课,同学们感受法律的严谨、法官的威严。通过参观,同学们感触很深,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0px;"> 二、“请进来”倾听护花之声</b></p><p class="ql-block"> 12月4日上午,米脂县第四中学与米脂法院共同举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仪式,联手共建法治教育基地。米脂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光军、刑事庭庭长王永军、政治部副主任柴永强、镇法庭庭长张浩龙、法官助理李元元和米脂县第四中学全体师生参加本次活动。</p> <p class="ql-block"> 活动中,米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光军与艾娟校长共同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是米脂法院和米脂县第四中学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p> <p class="ql-block"> 随后,法官助理李元元结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深入浅出地进行宪法知识宣讲,生动形象的向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地位、宪法的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知识,让宪法在同学们心里生根发芽。</p><p class="ql-block"> 安全是学校教育永恒的主题,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是我们共同的目标。此次“走出去 请进来”活动强化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同学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更让法治的种子根植于每位同学心中,助力平安校园建设,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们的美好明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