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我是川郑村田家自然村村民田佑民,现年64岁,于1980年10月12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4847部队三营机机枪连党支部入党成为正式党员。1978年2月入伍1983年1月退伍。曾任连文书、班长、代理排长,受连营团嘉奖五次,荣立三等功一次。优秀义务兵和特等机枪射手。回村后任村干部13年(村主任10年)。于2003年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政府务工至今。</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在务工期间,坚持常期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党的章程和有关党的各项政策理论,处处以党员的八条义务对照自己的行为。二十多年以来对工作负责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没有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特别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能以十八大、十九大和二十大的党章严于律纪,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做到了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