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滩事件处理始末

锦绣山河(李成曙)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2002年8月22日下午下班后,我(时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回到家里,吃完晚饭后习惯性地看电视(新闻联播),新闻联播结束后接着看一下(焦点访谈),题目是(此路不通),播音员播出在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发生的事情,我突然心里咯噔一下,心想我们滨海县八滩镇发生了什么事情上焦点访谈啊?我怎么一点都没听说呢?我就聚精会神地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下面是当时中央电视台当期(焦点访谈)播出的全部内容:</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八滩镇位置图</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居家过日子要量入为出,意思是说在生活中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能“没有金钢钻,非要揽磁器活”,这个理儿大家都知道。实际上,做其他事也应该这样。但是,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却不顾自己的实力,揽了一件让老百姓难以承受的磁器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今年7月29日傍晚,发生在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的一幕令当地群众始料未及:一些老百姓家中的彩电、冰箱等物品被强行搬走,而搬东西的人竟然是镇政府的领导及干部。滨海县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这个抢东西队,后面是运输车,跟着后面轰轰的,到一家抢一家。记者:这个是什么?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鲁四奶:这个就是他们打的收条。记者:卢波冰箱一台、彩电一台,证明人是XX。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鲁四奶:XX就是八滩镇的副镇长。记者:当时去拉彩电冰箱的时候,XX在场吗?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鲁四奶:他在场,就是他在这儿指挥。八滩村孟友成的家里没有值钱的家电,镇里拉走了他家的11袋粮食。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孟友成:老伴就趴粮食上了,他说不行,有派出所的人,有工会的人,二把手、一把手全过来,要把粮抢走。说只要不下来,把她抬下来,把老伴抬下来,那时候旁边的人就说,她高血压,不能动,他说不管她脑血栓不脑血栓的,要把东西抢走。</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在7月29号、30号、31号三天的时间里,八滩镇腾飞路的一些老百姓家中的东西被拉走,留下的是一张张白条。这是给八滩村的朱万林家留下的白条:大桌、小桌各一张,黑白电视一台,电风扇一台,竹椅一张。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这一切的发生是因为这些老百姓没有及时按镇政府的要求交钱。今年5月11日,八滩镇腾飞路沿线的每户居民都收到了镇政府的一个通知,内容是为了开发建设腾飞路,要求每户按住宅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交费。按这个标准一算,把老百姓吓了一跳。前面提到的被拉走11袋粮食的八滩村孟友成家住宅占地面积是120平方米,算下来要交36000块钱。</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因为腾飞路建设而收钱,这让很多老百姓联想到了4年前的那次小城镇建设。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张建飞:1998年八滩镇小城镇建设,因为我们的房子比较老,不符合小城镇建设标准,所以强行把这个房子拆掉了。当时盖房子也没有钞票,我们老百姓也不做什么生意,房子都是借人家钱把这个房子砌起来。记者:当时要求盖成什么样的楼?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不管你盖成什么样的楼房,只要你盖成楼房,门口贴上瓷砖好看就行。你看这边一条街,都贴上瓷砖了,统一的要求。记者:否则呢?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否则不行。腾飞路上的房屋统一变成了贴磁砖的楼房,而住在楼房里的老百姓却因此而背上了债务,至今还没有缓过劲来。但是,刚过四年,他们又要因为小城镇建设而无缘无故地拿出上万甚至3、4万块钱!</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1998年是建楼房、贴磁砖,而今年的动作更大。据八滩镇领导介绍,腾飞路的建设是今年八滩镇小城镇建设的重点工程,是完成滨海县提出的“六个一工程”的组成部分。记者:“六个一工程”是什么意思呢?滨海县八滩镇党委书记XXX:就是在城镇建设上要建设一条街道,建设一个市场,建设一个工业园区,搞好入城口,还有一个居民休闲的绿地。在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涉及到一个资金的瓶颈问题。我们八滩镇财政赤字二千多万,对这么个地方,加快小城镇建设,财政来投入难度是比较大。虽然家底没有那么厚,八滩镇政府还是设定了高标准。在八滩镇5月4日出台的《关于开发建设腾飞路的实施意见》中,对腾飞路建设的要求是:10米宽的沥青路面,道路两侧铺设彩色道板,安装高标准的路灯和广告灯箱,还要在东入城口架设环形灯。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张建飞:我认为是形象工程。我们认为根据镇政府,当地政府的经济实力怎么样,你实力强那你可以为老百姓造福,老百姓当然欢迎,镇政府没有这个能力,你就不要搞这些花架子。</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为了“六个一工程”,八滩镇政府又一次将要钱的手伸向了老百姓,这次收钱的名目是征收房屋占地的国有土地出让金。那么,镇政府的这次收费是否合法呢?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土地出让金是指国有土地出让金,就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是,根据八滩镇政府给记者提供的资料,腾飞路沿街共有236户居民,住宅占地属国有土地的只有94户,其余的142户全部是集体土地。记者:既然是征收国有土地出让金,但是据我们了解,腾飞路沿线的群众盖房子的时候,实际上是集体土地,并且现在也有很多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为什么还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呢?滨海县八滩镇党委书记XXX:那么我们原来的政策界定,对这个收是应该收的,我们叫预收出让金,这个提法不准确,集体土地叫收益金,参照国有土地执行。如此看来,镇里也明白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出让金名不正、言不顺。于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又换了一个名目,叫土地收益金。而这个名目,老百姓显然不可能知道,因为在7月26号收到的限期交费的通知中,名目依然是土地出让金。</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记者:在政策法规上有没有集体土地收益金这个需要征收的款项?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说法,这是他们自行做主造的词,没有这个说法。征收土地出让金不合法,又编造了一个集体土地收益金的名目,为了向老百姓收钱,八滩镇可真动了不少心思。但是,还是没考虑周全,因为即便征收土地出让金的名目是合法的,也根本轮不到镇政府去收。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这简直是荒唐,集体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国有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我们镇政府既不代表国家也不代表集体,收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缴。镇政府没有权力代收,法律没有做这样的规定,它就不具备这样一个法定主体,所以后边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这样看来,无论是从征收行为还是征收主体来看,八滩镇政府征收土地出让金都没有法律依据。虽然如此,八滩镇还是大张旗鼓地向老百姓收钱。滨海县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要中央有文件老百姓照给钱,我们照样给钱,中央没有文件,你地方乡一级的政府,这样胡来的话老百姓是受不了的。滨海县八滩镇八滩村王兆华:它没有依据,如果有依据,有法律依据,我们肯定会支持政府工作,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我们肯定不能交,这个钱是绝对不能交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为了早日将建设高标准腾飞路的资金筹措到位,八滩镇加大了征收工作力度,今年5月4日,专门成立了十三个征收工作组,镇领导亲任组长,明确规定了每个工作组的分配户数、筹资金额,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组,由党委负责人对其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完成。滨海县八滩镇党委书记XXX:叫编组作战,就是把我们三套班子领导,每个领导带着公务员,带着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个组分多少户,由他们去做工作。虽然专门成立了十三个责任到户的征收工作组,但是,征收工作并不顺利。早已堆在腾飞路上的施工用土已经长满了杂草,甚至长出了庄稼,征收工作变得越来越紧迫。7月23号和26号,镇里两次给党员干部和腾飞路的住户下发了书面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负责各自的亲属的征收工作,限期收清款项,否则将进行停电处罚,并对党员干部本人给予停职的处理。在给李立高的通知上写道:工作组对你户已经多次上门做工作未果,镇党委希望你接通知后,在2002年7月26号晚上7点钟前交清,逾期将给予党政纪处理和停电处罚,限期交清。记者:停电了吗?八滩镇幸福村李立高:停电了,把我们老百姓的电停了,停了以后一直就没来,最后过了三天以后,我们自己接起来。停电、停职、党政纪处理,虽然采取了种种措施,征收还是进展不大。7月29号傍晚,在镇领导的带领下,各征收工作组分头行动,开始去一些老百姓家里强行搬东西。记者:到沿街的住户家里去抬彩电、冰箱,这个决定是怎么做出来的?八滩镇党委书记XXX:我们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了,就是下一步怎么办。记者:当时为什么想到这种办法?XXX:为什么想到这个办法?两个多月下来以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从7月29日开始,征收工作组强行拉走了老百姓家里的一些物品,但是,因为群众认为收这个钱没有法律依据,多数人还是没有交清款项。“六个一工程”之一的腾飞路建设资金筹措工作依然没结束。记者:“六个一工程”要求什么时候实现呢?八滩镇党委书记XXX:年内吧。记者:你们能实现吗?XXX:我觉得应该能实现吧。记者:如果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工作还是不顺利,会影响你们实现这个目标吗?XXX:出让金肯定要征收到位,不能因为群众上访了,我们出让金就不征收了,出让金还必须收到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做什么事要根据自己的实力,没有这个能力就不要搞花架子”,在节目中,老百姓的话虽然朴实,但道理实在。这次筹资修建的腾飞路,仅仅是“六个一工程”的其中一项,为了这一项八滩镇就违法收取土地出让金,甚至还强行到老百姓家搬东西,那么,如果要完成全部的“六个一工程”,老百姓又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呢?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今天,八滩镇这样的做法到底能不能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呢?</span></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八滩镇街景</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看完焦点访谈后,我心里感觉到很纳闷,县里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作为县政府的法制局长,我怎么一点情况都不知道的呢。以往只要有什么新闻媒体来我县采访热点难点事件,县长都会叫我参与研究处理,或者叫我牵头接待处理,这次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来我们滨海采访八滩事件,这是新闻媒体规格最高、影响最大的采访报道啊,我们县里什么单位什么人接待的呢?难道没有人接待吗?想到这里,出于职业特点的本能,我打电话给县政府办姚立德主任,告诉他刚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放了八滩扒粮抬物的事件。姚主任说他知道这个情况了,书记县长们都知道了,正在一起研究如何处理这个事情呢。</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八滩镇政府办公楼</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晚上八点多钟,县政府办值班室打电话给我,通知我立即到县政府招待所三号楼会议室,参与研究如何处理八滩事件。我立即赶到县政府招待所三号楼,看到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都在大厅里等着开会,县委办公室有个副主任告诉我,焦点访谈播出后,省市主要领导非常关注,省市工作组正在路上连夜赶赴滨海,指导此事件的处理。书记县长们都在会议室里呢,叫我们先在大厅里等通知。我就找个椅子坐下来等吧,我问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什么时间到滨海县来采访的?我们县里是谁接待的?他说来采访有半个多月了,是县委宣传部接待的。他问我:你是法制局长,懂法,在这个事情上难道我们都做错了吗?我们就不可以和他们理论理论吗?我说详细情况我不知道,但是我看了焦点访谈报道内容后,关于收取土地收益金、扒粮抬物的做法肯定是错了,而且国土资源部的有关领导已经表了态是乱收费,这个不能再去和中央电视台理论了。他说那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吗?我说唯一的办法就是纠正错误做法,一切依法办事。在大厅里等到晚上十点多钟,县委办公室通知我们今天晚上大家都回去休息,在家等通知,不要出差。</span></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作者李成曙</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第二天第三天我都是正常上班,但不安排什么其他工作,就是在等通知。两天过去了,也没有人通知我去参与处理八滩事件,我估计事情可能处理好了,不需要我参与处理了。第四天是星期天,我上午就在家里休息看电视,因为没有正式消息说这个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我还是不敢出去玩的。上午十一点,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王崇高打电话给我,叫我立即赶到八滩镇政府,说县委副书记兼县纪委书记张礼祥和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季放在等我去会办研究八滩事件的处理问题。接到通知后,我立即驱车赶到八滩镇政府会议室,张礼祥书记、季放部长和县纪委、县建设局、县国土局等部门的负责人都在会议室等我,县纪委常委王崇高向我介绍了他们对八滩事件的调查情况,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的事实基本相符,现在省市工作组住在县城,等我们县里拿出此事件的处理意见,全县各个乡镇的老百姓派代表到八滩来声援,要求县里面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我问省市工作组对这个事件的处理有什么指示?老百姓对这个事情的处理有什么具体要求?王崇高说省市工作组没有提出什么指导意见,就是要求县里面尽快地拿出处理意见。老百姓要求拿走的财物要退还给老百姓;不得加重老百姓的负担,没有经济实力就不要建设腾飞路;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要求镇党委书记、镇长滚出八滩去。全县其他乡镇小城镇建设也都在搞六个一工程,其他乡镇的群众也在看八滩事件怎么处理,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在全县各乡镇都引起连锁反应。王崇高说,在张礼祥书记的带领下,我们在焦点访谈播出八滩事件的当晚就来到了八滩,已经两天多了,经反复研究,如果停止腾飞路建设,那么就会影响到八滩镇乃至全县的小城镇建设,完不成省市布置的小城镇建设任务;如果继续建设腾飞路,又不准向沿路住户收钱,这修路的钱从哪里来,镇财政是无力投入建设资金的;经过焦点访谈报道后,老百姓情绪非常激动,他们如果不赞成修路,不同意拆迁怎么办等等,现在真不知道这个事情应该如何处理为好,所以经张书记同意,通知你来参与研究处理,因为你是法制局长,懂得的法律比较多,你看看这件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呢?张礼祥书记、季放部长和后来专程赶来的县委任义才副书记都说:就是这么个情况,听听你意见应该怎么处理?</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我说八滩事件的真实情况我原来一点都不知道,刚才听了崇高局长的情况介绍,对事情的来龙去脉基本上清楚了。这个事情并不复杂,也很好处理的,因城镇建设需要,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应该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征用手续,对地上的房屋和其它附着物给予拆迁补偿安置,土地征用为国有后,由县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开出让,原住户可以优先受让,所有的土地出让金用来建设腾飞路。这样做既合理又合法,修路的经费也有保障,根本就不存在着向原住户收钱的事情,更不应该出现扒粮抬物等违法行为。经我这么一说,大家顿感觉到豁然开朗,王崇高局长当时就说:到底是法制局长,就是不一样。经过一番讨论,大家都认可我这个看法,张礼祥书记说:这事情就由你来起草处理意见。我说:我可以来起草处理意见,但我有个请求,张礼祥书记问我什么请求?我说请求您们几位领导对起草这个处理意见不要定调子,因为您们对法律规定不是太清楚,如果您们定了调子,比如说什么事情必须要怎么处理,那么我就不好弄了,我遵照您们的意见去起草处理意见,很可能就会包含不合法的内容,现在从上到下多少人都在关注着这个处理意见,到时候领导和群众不满意怎么办?如果我不按照您们定的调子来起草处理意见,即使您们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有想法,您们三位领导哪一位我都得罪不起,而且我也没有必要为工作上的事情去得罪您们,如果您们不答应我这个请求,那就请您们找其他人起草处理意见吧。任义才书记说,成曙说的有道理,我们三个人都表个态,处理意见放手由成曙去起草,我们都不干予,但成曙必须要保证拿出来的处理意见合理合法,经得住上上下下各个方面的推敲。张礼祥书记和季放部长也都表了态,不干予成曙起草处理意见。于是我当场口述,国土局成运德局长整理,拿出了以下五条处理意见:一是实施六个一工程,建设腾飞路既是省市布置的小城镇建设工作任务,也是加快我县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不能因为某些方面的工作失误被焦点访谈曝光而停下来,应该继续进行。二是原来在实施腾飞路建设过程中要求沿路住户上缴所谓土地出让金等错误做法必须予以纠正,强行收取老百姓的财物予以全部退还,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相关责任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纪予以处理。三是县建设局依法做好腾飞路的建设规划要求,在腾飞路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由县建设局负责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拆迁补偿安置;集体所有土地由县国土局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征用手续予以征用,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对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补偿,由村集体组织安排宅基地易地自建。四是腾飞路两侧征用拆迁的所有建设用地由县国土局组织以县政府的名义对社会公开出让,腾飞路两侧原居民要求受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所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腾飞路建设。五是严格按照腾飞路的规划建设要求,由县建设局和八滩镇政府负责监督各建设单位和个人搞好工程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拿出一条崭新的腾飞路奉献给八滩人民。</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在我拿出这五条处理意见后,大家对我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我提出的几点处理意见合理合法可行,同意将这个处理意见作为工作组的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当天下午四点钟,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这个处理意见,一致同意这个处理意见,葛传华县长交待吴翠娥常务副县长向县委唐铁飞书记回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如果唐书记也同意这个处理意见,那么就形成正式的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向省市报告,并到八滩镇向群众公布县政府的处理意见。</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当天晚上八点多钟,吴县长向县委唐书记回报后,叫上我跟她一起去找葛县长,说找过唐书记了,唐书记说身体不舒服,头疼,这个处理意见他就不看了,一切由葛县长做主。当时葛县长在县政府招待所四号楼会议室召开一个会办会,他就叫我留下来,等他会办会结束后和我商量怎么办?大约到了晚上十一点钟,会办会结束,其他人都走了,就剩葛县长和我两个人在会议室,葛县长对我说:这么大事情,唐书记把担子全部推给了我,我怎么办呢,我总不能再把担子推给副县长吧,谁叫我是县长的呢?老李啊,说老实话,我也不清楚这件事情究竟应该怎么处理,我只能相信你了,你要对我负责,你说这个处理意见究竟行不行?我说:县长你放心,这个处理意见是我自己拿的,每一条每一句话都有法律依据,就是报到国务院去也不会错的,要错那就是法律也制定错了。我是县政府的法制局长,我的职责就是对您县长负责。葛县长听我这么一说也就放心了,他交待我按政府正常办文程序运作,然后拿到他宿舍给他签发。我随即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草稿拿到政府办公室,交给文字秘书、主任核稿后,大约在夜里12点15分左右,我把文稿送到葛县长宿舍,他坐在办公桌前等我呢,他把文稿拿起来又看了一遍,拿起笔要签字的时侯,又问了一句:老李啊,你看我这字能签吗?我说:县长您放心吧,这个处理意见肯定不会错的。后来他签了名字,我又立即把文稿拿到政府办公室,交给主任安排打印,打印好后政府办公室又安排人连夜将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送到八滩镇工作组手中。后来我听说第二天早上,工作组把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下来的八滩事件的处理意见向群众代表予以宣布,群众代表当场表示,县政府的处理意见合情合理合法,老百姓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随着县相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的事项逐步落实处理到位,影响巨大的八滩事件也得到了圆满的处理,为此,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于2002年9月2日对于八滩事件的处理工作又进行了报道,以下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02年9月2日播出的内容简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8月22日,《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在城镇建设中,到老百姓家中强行抬粮抬物等问题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今年五月十一日,江苏省滨海县八滩镇腾飞路沿线的每户居民都收到了镇政府的一个通知,内容是为了开发建设腾飞路,要求每户按住宅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缴纳所谓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有的人家就要交几万块钱。但是,这项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没有取得群众的支持,收费工作并不顺利,在采取了停电等措施依然成效不大的情况下,7月29日、30日、31日,在镇领导的带领下,13个征收工作组分头行动,去一些老百姓家里抬粮抬物。</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8月22日,《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此事的报道,引起了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回良玉同志当晚召集有关省领导专题研究,并分别给盐城市委、市政府领导打电话,要求迅速查清此事,严肃追究事件责任人,同时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从这个事件中吸取教训,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执政为民,善待群众,严禁一切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严禁不顾客观条件、违背群众意愿,搞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节目播出的次日,也就是8月23日上午,江苏省委调查组和盐城市委调查组来到了滨海县八滩镇,对此事展开调查。在事实被调查清楚后,滨海县委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镇党委书记XXX和镇长XXX给予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副镇长XXX、XX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省市调查组调查,八滩镇已经向群众违法征收所谓的土地出让金8.9万元。8月23日,八滩镇将这些钱如数退还,强行从群众家中拉走的物品也全部归还。在退还钱物的同时,滨海县委、县政府以及八滩镇的领导还登门向群众赔礼道歉。</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八滩镇违法征收所谓的土地出让金,是因为腾飞路的建设资金不足。而腾飞路建设是滨海县今年5月提出的城镇建设“六个一工程”中的一项:建好一条主街道。县里要求,“六个一工程”要在今年内完成。据了解,八滩镇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腾飞路的建设规划,将好事做好。</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  江苏省委书记回良玉同志指出,要从此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省委、省政府从此事出发,对全省控减农民负担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继续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把控减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8月23号,盐城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控减农民负担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24号,盐城市召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27号,盐城市委研究决定,举办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培训班,进一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作者李成曙</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作者李成曙</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作者李成曙</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2px;">作者简介:李成曙,男,1955年3月出生,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1970年12月入伍,先后在总后勤部工程兵205团(5911部队)、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后字203部队)通信站收信台、总后勤部格拉输油管线工程指挥部(530工程指挥部)电台服役。1974年2月份退伍,退伍后先后为江苏省盐城电厂、滨海电厂工人,滨海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刑警队侦察员、治安股副股长、滨海县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局长、滨海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等,擅长处理大型群众闹事、非正常死亡停尸闹事等疑难复杂事件。2015年3月退休。</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