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消防安全管理,7月26日,龙岗区召开《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宣贯会。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冉松松大队长主持召开会议,区消防救援大队陈伟副大队长,各街道办、重点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会上,冉松松大队长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验收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进行了解读。</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会议要求,一是各街道要以此次地方标准贯彻会议为契机,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各街道要深入调研,合理选点,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的各项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三是要督促运营单位做好充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大消防设备的配备,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各街道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问题的排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并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四个一”建设工作。</p>